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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 |
中評社香港12月12日電/華為財務長孟晚舟保釋聽證會,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決定孟晚舟交保候傳。
據中央社報道,保釋金為1000萬元加幣,其中包括700萬元現金。法官並提出交出護照、留在卑詩省、24小時保全等多項保釋要求。
法官還要求孟晚舟必須在2019年2月6日返回法庭,以確定訴訟程序的進一步日期。此外,美國政府須在60天內,亦即2019年1月8日之前,提出正式引渡請求。若美方未提交,孟晚舟必須被釋放。孟晚舟在庭上獲知交保後,拭淚、微笑向丈夫劉曉棕揮手。
法官提出以下保釋條件:提供電話及手機號碼,向監管人報告,留在卑詩省,住在溫哥華28大道4005號。晚上11點到早上6點留在家中不外出。交出護照,由獅子門保全公司(Lions Gate Risk Management)提供24小時保安。若不遵守,保全公司可將她拘留、逮捕。必須配合配戴手腳電子監控環,支付所有保全服務費用。
此外,若任何時候不在家,須隨身攜帶擔保書副本。必要時必須出庭,必要時必須交出監護權。保釋後,將被禁止前往位在列治文(Richmond)的溫哥華機場。
法官並感謝檢辯雙方提供的法律意見,“我相信每個人都同意,這是一起不尋常的案子。”
由於檢方在昨天的保釋聽證會中,堅持保釋擔保人不能由孟晚舟的丈夫劉曉棕擔任,孟晚舟律師今天一開庭即表示,在加拿大另外還有四組人選願為孟晚舟的擔保人。
他們分別是孟晚舟及劉曉棕在加拿大的房屋仲介羅伯.鄭(Robert Cheng)、孟晚舟的昔日同事Lee Lin與Ken Louie、昔日同事妻子Lee Shi,以及鄰居彭女士。
Robert Cheng願意拿出自己價值180萬加幣的住家做擔保,他提出證詞說:“我不相信孟晚舟會犧牲我的房產、破壞保釋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