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一個中國原則指的是:世界上衹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中,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如果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國家,上述原則自然是天經地義,不證自明的。但在中國尚未統一的情況下,如何基於兩岸在事關國家主權和領土問題上存在政治對立這一經驗事實,理解一個中國原則的有效性,就成為一個值得深思明辨的問題。
四、台灣當局對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變化
在兩蔣時期,大陸地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台灣地區的國民黨政權在政治和軍事上出於對峙狀態,民間互不往來,在國際社會上“漢賊不兩立”,延續了“誰代表中國”的長期鬥爭。1979年中美建交的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首次提出和平統一祖國的方針,呼籲兩岸進行直接的通郵、通航、通商,開展經濟、科學、文化、體育交流,即“三通四流”,大陸方面隨即停止了對台灣的海漂和空飄宣傳,降低了兩岸的敵對狀態。其後,“葉九條”建議舉行國共兩黨對等談判,實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雙方先派人接觸,充分交換意見。雖然蔣經國在檯面上提出了“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作為回應,但對兩岸民間的私下來往採取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海上小額貿易應運而生,一些台灣商人開始轉由第三地前來大陸投資。1987年蔣經國當局決定開放退伍老兵回大陸探親後,兩岸民間交流化暗為明,實現了間接“三通”。
1988年1月蔣經國去世後,新上台的李登輝當局延續了蔣的政策,並於1991年正式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在繼續宣稱“中華民國主權”包括大陸的同時,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視為有效管轄大陸地區的合法政權,同時頒佈“國家統一綱領”。其後,兩岸先後成立了半官方機構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和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經過多次協商達成雙方以口頭方式表述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其中海基會在1992年10月30日提出的口頭聲明的內容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含義,認知各有不同。”海協會在11月3日提出的口頭表述的內容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⑤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和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於1993年4月在新加坡首次會晤,達成了共同協議。
在李登輝主政的中後期和民進黨籍陳水扁主政時期,台灣方面強調兩岸尚未統一的分治狀態,企圖以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統治合法性,換取大陸方面對台灣地區政府統治合法性的承認,先後提出“一個中國,兩個政治實體”、“一個中國,兩個政府”以至“階段性兩個中國”的政治定位,在發展對外官方關係和參加國家組織方面追求以“交叉承認”和“平行代表”為要旨的所謂“務實外交”,其目的是實現“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政治目標。從1993年9月開始,李登輝當局每年定時推動所謂“重返聯合國”的官方宣示活動,民進黨則大力推動以台灣名義提出“加入聯合國”的活動。民進黨在2000年上台後,進一步推動台灣的“法理獨立”,尤以2008年選舉期間的“入聯公投”為甚。在這一時期,由於台灣當局試圖切斷兩岸的法理紐帶,在兩岸關係和國際社會挑戰一個中國原則,導致了兩岸關係在1995-1996年、1999年、2003年和2007年的多次危機。
馬英九主政期間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一個重要政治成果就是“法理一中”概念的確立。“法理一中”不但已經成為處理兩岸關係的一項重要原則,也是對兩岸關係現狀的比較準確的描述。雖然台灣大部分民眾主張維持現狀,但越來越多的民眾,已經接受兩岸同屬一中的法理現實。台灣的為政者在經歷了“階段性的兩個中國”、“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以及“一邊一國”論的嘗試後,回到了“一國兩區”的立場,與大陸以“法理一中”規範兩岸現狀的政策立場趨近。從兩岸自2008年到2015年期間在國際場合“和解休兵”的發展趨勢表明,雙方正逐漸磨合出一種和平、雙贏的“交戰”模式,雙方都沒有放棄對整個中國的主權要求,從而為主權共享提供了特殊的經驗案例。例如,台灣“邦交國”數目基本穩定不變,並以適當名義參加了“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等政府間組織的活動。在這期間兩岸的主要政治分歧,是對國家和平統一的未來目標的認定和承諾。雖然國民黨接受了“九二共識”,但馬英九所主張的“不統、不獨”的政策立場,與兩岸在九十年代初所達成的“九二共識”,尚有出入。如上所述,“九二共識”的要義不但在於“不獨”,而且在於“要統”。馬英九當局對統一目標的淡化處理,限制了兩岸關係進一步和平發展的空間。不過,馬英九所說的“不統、不獨”的準確用意應該是不追求統一,不接受“台獨”,對兩個未來目標的排斥有程度上的不同。馬英九在卸任後特別說明他沒有排除統一的選項,衹是在任內不推動統一而已,反映了他在這個問題上的矛盾心理。至於民進黨以兩岸沒有文字協定為由,否認“九二共識”的客觀存在,更是一個邏輯錯誤。共識畢竟不是協議。如果當年確實達成了文字協定,那就應該稱之為“九二協議”,而不是“九二共識”。蔡英文從一開始否認“九二共識”,到對這一共識採取既不接受也不否認的模棱兩可立場,提出“九二會談”的歷史事實和雙方所達成的共同認知等模糊說法。就這一點而言,其政策立場是介於陳水扁和馬英九之間。
五、結語
綜上所述,基於“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兩岸重新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的再造,而是通過平等協商或對等談判,結束兩個政治實體之間的對立,進一步共享中國的國家主權。維護一個中國的框架指涉的是客觀存在的現實,關鍵是雙方對領土、主權的主張存在共同點。雖然中國大陸方面在統一目標和一個中國的含義上與台灣兩大政黨存在不同程度的分歧,但是衹要台灣“不獨”,兩岸仍有尋求“建立互信,擱置爭議”的空間。
“一國兩制”不但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現實途徑,也是符合中國國情的國家發展方略。基於港澳地區先實現國家統一、再尋求制度磨合的經驗,我們可以從兩岸制度面的求同存異入手,借鑒路徑依賴和制度變遷理論,推論兩岸和平統一後差異與融合並存的制度建設方向。從國家統一和國家發展的宏觀歷史視野,可以看到“一國兩制”的科學構想,不但有利於實現國家統一和國家發展的雙重目標,還可以豐富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既然一個國家內部不同制度可以長期並存、互相學習,世界上的不同文明和制度,也完全可以互相欣賞,和平共存。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國兩制”理論豐富了當今世界上的國家統一理論和制度發展理論(單向發展論和趨同論),對當今世界上流行的國家統一理論(不是單一制就是聯邦制)和制度發展理論(不同制度非優即劣的單向發展模式和不同制度的趨同發展模式)提供了新的理論選項。從“一國兩制”的構想的最初提出,到江澤民在2002年5月31日講話中有關世界上不同文化和社會制度可以互相並存、互相學習的論述,再到習近平有關尊重台灣人民對其生活方式和社會制度的選擇的論述,人們不難看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理論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方面的發展脈絡。
註釋:
①胡錦濤,《堅定不移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奮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第43-45頁。
②胡錦濤,“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200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中國台灣問題》(修訂版)配套資料(九州出版社,2015年),第117-122頁。
③胡錦濤,《堅定不移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奮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第43-45頁。
④根據台灣外貿機構的統計數字,2017年台灣自大陸進口值為515.7億美元(大陸方面統計數字為439.9億美元),占台灣進口總值2592.6億美元的19.9%,自美日兩國的進口值分別占11.7%和16.2%。大陸已經取代日本,成為台灣最大的進口來源地。不過,根據大陸方面的統計,日本仍然是台灣最大的進口來源地。
⑤“海協會就海峽兩岸公證書使用問題商談致函海基會”,《人民日報》海外版,1992年11月21日。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8年12月號,總第25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