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04個受理點均可進行申領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層工作總隊副總隊長吳克勝告訴記者,北京市公安局自9月1日正式啓動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受理業務。截至6日,已有1376人申請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吳克勝表示,北京市公安局在城區戶籍派出所和遠郊區(懷柔、平穀、密雲、延慶)城鎮地區戶籍派出所設置304個受理點,方便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
據介紹,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編碼,開頭6位分別是三地的地區編碼,香港為810000,澳門為820000,台灣為830000。後面幾位則與身份證編碼規則一致。
須本人持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證件等辦理
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需持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證件,向居住地派出所交驗以下證件、證明之一即可辦理: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够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朝陽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和基層工作大隊長鄭明浩說,港澳台居民來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的流程很簡單,“攜帶上述材料到任意一個受理點提交材料,在現場拍攝證件照,錄入指紋就可以了。”
鄭明浩介紹,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證件,屆時辦理者需要再跑一趟,到派出所領取。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 背景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請條件三選一
今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
8月31日,北京警方發布消息稱,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北京市公安局於9月1日正式啓動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工作。并在全市16個區相關戶籍派出所設置了304個受理點。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規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本辦法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