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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左)與侯友宜(右)。(照片:侯友宜辦公室提供) |
中評社台北8月23日電(記者 鄭羿菲)“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對外表示,將參考東歐前共產國家的《除垢法》,制定台灣的《除垢法》,針對228、白色恐怖時期的檢察官、法官或警總等機關人員追究。巧合的是“行政院長”賴清德4月提起“鄭南榕自焚,警方是由侯友宜帶隊”的語音未落,促轉會相隔4個月便推動編纂《除垢法》,難怪被社會質疑是選舉操作、針對侯友宜。
在多項民調中,中國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均領先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貞昌甚多,透露出在年底選戰中,侯只是大贏或是小贏之差。不過,侯儘管民調較高,但有一點仍需要佈重兵防守,就是賴清德提到言論自由殉道者鄭南榕的自焚事件,侯雖是奉命帶隊,但至今仍被綠營時不時地提起,可能造成選民連結侯友宜等於白色恐怖的印象。
賴清德語音未落,促轉會4個月後便汲汲營營推出要比照東歐《除垢法》制度,在9月邀請學者,對國外相關制度進行研究,並最快可能在明年中提出相關草案,與賴遙相呼應,針對侯友宜而來的政治清算不言可喻。
而東歐國家制定《除垢法》,主要是波蘭、斯洛伐克、捷克、匈牙利等國。其中,捷克較為激進,要求曾在共產獨裁政權任職司法機構、軍隊、情治機構、大學等人員,在5年內不得在政府、學術部門、公營企業中擔任某個層級以上的職位。
波蘭則較為溫和,不懲罰替前獨裁政權服務的人,而是懲罰說謊和隱瞞過去的人,規定在民主政府中的總 統、國 會議員、部長、行政機關首長、地方行政首長、法官、檢察官、媒體某種層級以上人員,都必須簽署除垢聲明,表明他們過去沒有侵害過人權,若聲明沒有通過特定機關審核則剝奪公職身份。
《除垢法》制度在東歐國家國內外都引起非常大的爭議,認為《除垢法》無異於獵巫,就連被稱為“哲學家國王”的捷克總 統哈維爾、國際勞工組織,及專門維護人權和法治的“歐洲議會”也反對。
綜合捷克、波蘭的歷史來看,侯友宜即便在年底順利當選為新北市長後,仍難高枕無憂,面對《除垢法》,輕則打擊侯的政治信譽,重則剝奪侯的新北市長寶座。促轉會在臨近縣市首長選舉的時間點,提出制定《除垢法》的構想,難怪被社會質疑是民進黨一黨獨大選舉操作的一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