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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絡) |
中評社北京8月13日電/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鐵山港區營盤鎮紀委書記陳升安,對精准開展警示教育的效果印象深刻。前段時間,一名村幹部就是懾於警示教育威力,主動給他打電話交代自己問題。
這名村幹部坦言,之所以主動說清問題,一個重要原因是看到鎮紀委的幹部隔三岔五就到村裡通報案例,心裡發怵,“擔心哪天自己也成為典型被拿來在鄉親們面前通報”。
“以前,我們通報案例大多是文件式的,文件發到村裡,村幹部未必會認真看,更不用說村民了。有時候,村民想要知道誰被查處了只能靠‘聽說’,不利於群眾監督,村幹部心裡也缺少敬畏。”陳升安深有感觸地說,“今年,我們改變過去的通報形式,變文件式通報為‘面對面’通報,把通報會開到群眾家門口,邀請村民一起參加,讓警示教育更有效果。”
前車之覆,後車之鑒。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工作報告明確要求,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結的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開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舉一反三、以案明紀,讓黨員幹部引為鏡鑒。今年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創新方式方法,充分發揮反面典型警示作用,讓黨員領導幹部知敬畏、明底線、受警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宣布處分決定時全體起立,增強儀式感和莊重感,體現對紀律和法律的敬畏;受處分人為黨員的,要重溫入黨誓詞,談思想認識……”上海市浦東新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新區紀委監委進一步細化處分決定宣布程序,讓處分決定從“一張紙”變為警示教育“一堂課”。
同浦東一樣,江蘇、浙江等地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增強警示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堅持每查處一起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都到案發單位通報案情,宣布處分決定,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同時要求所在單位黨委負責人現場發言,針對本單位存在的問題進行反思,查找主體責任落實中的不足,把“寫在紙上的教訓”變為“記在心裡的敬畏”。
違紀違法案例是教科書,也是清醒劑。貴州等地通過召開支部會或幹部大會、專題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警示教育大會,在一定範圍發放違紀違法人員個人懺悔書和公開處分決定書,在黨內、單位內公開有關案情和向社會公開以案促改情況的“三會兩書兩公開”模式,開展分層分類警示教育,為黨員幹部敲警鐘、明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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