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3日電/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8日表示,台灣居民到大陸工作不需要再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而且失業後可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有台青稱讚這項政策是一大福音,簡化赴陸就業的行政手續,真正體現同等待遇,充分反映“兩岸一家親”。島內學者指出,自國台辦今年推出“惠及台胞31條措施”後,簡化台胞登陸工作手續是進一步落實惠台政策,也給台青創設了更便利、更友善的發展空間。”
國務院於8月3日宣布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其中包括取消台港澳人員就業許可事項。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馬曉光8日介紹了有關情況。
失業可享公共就業服務
據中新社報道,馬曉光表示,為貫徹落實中共十九大精神,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國台辦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積極調研,認真聽取廣大台胞的意見建議,經報請國務院同意,決定取消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需辦理就業許可的相關規定。
他指出,從此,台灣居民來大陸工作將和大陸居民一樣,不再需要辦理專門的《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在大陸工作的台胞可以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或社會保險繳費紀錄作為就業證明材料,依法享有各項勞動保障權益。在失業後可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公共就業服務。
馬曉光說,接下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盡快出台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配套政策措施。
方便台胞進入大陸職場
廈門大學台研院特約研究員何溢誠博士:
以前包括台生畢業後要留在大陸就業或者台青赴陸就業,需要辦很多證,包括暫住證,就業證等,尤其在外商公司就業的程序更加繁瑣。如果沒有辦就業上崗證,則無法簽訂“五險一金”,今年台胞到大陸不需再辦就業證,簡化行政程序,意味著台胞進入大陸職場的門檻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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