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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中評社 楊騰凱攝) |
中評社台北7月30日電(記者 楊騰凱)針對台北市中正紀念堂日前遭到獨派青年潑灑紅漆毀損,中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上午質詢時要求,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罰新台幣50萬到2000萬元,並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非現在罰款2000元就放人了事。無黨籍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既然列為古蹟,我們還是會注意,“還是會討論。”
無黨籍台北市長柯文哲30日赴台北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主題為“托育政策、教育政策與老人福利政策之規劃與落實”,報告結束後也接受議員質詢。
在慈湖蔣介石陵寢潑漆的獨派青年李嘉宇、陳俞璋等人20日上午又至台北市中正紀念堂抗議,並對著蔣介石銅像潑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上午在議會質詢此事,但一開始未直接點出“中正紀念堂”,柯文哲還問,是哪一個古蹟的問題?厲耿桂芳驚訝的問,你都沒看報紙?柯回,我都不看報紙。厲耿桂芳說,包括中正紀念堂,圓山的水神社等等,就應該要用《文資法》依法處置,要處罰。
厲耿桂芳表示,教育政策是國民教育的核心價值之一,就是愛與及物,透過教育薰陶成為美德,最近社會有個強大的聲音,來自文化界,他們認為破壞古蹟,有法可管,就是《文資法》,法令已經訂定多年,有這個法卻不去用,反而去錯誤使用《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處理,每一次的古蹟破壞事件,都是罰款2000元、1000元就放人了事,“他們認為這個社會有病,彷彿處於無政府狀態。”
厲耿桂芳指出,《文資法》103條規定,毀損古蹟全部或一部分,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法令清清楚楚,甚至可併科罰50萬到2000萬元的罰金,她鄭重呼籲台北市要改變
厲耿桂芳說,不管是清朝或日據時代,一直到現在,台北市共有400多處的古蹟與歷史建築,這樣的事情發生,台北市政府包括文化局、教育局都沒有人站出來發聲,這是不對的。老百姓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是用於妨礙公務、違反善良風俗,滋事打架鬧事等,根本和古蹟毫無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