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5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台灣地區“中央選舉委員會”官網的“視頻單元”昨日發出通告,“中選會”將於今日上午九月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舉行對劉矅華所提“禁五星紅旗公投案”的聽證會,並進行現場直播。不過,在註明“自動播放”的同時,卻又聲稱“這部直播影片的聊天室已停用”。可能是擔心收看這個聽證會全過程的兩派對立觀眾發生激烈“對罵”,而作出的顯然是“妨礙言論自由”的決定。當然,劉曜華所提“禁五星紅旗公投案”,本身就是戕害言論自由的行為。或許,就連由“獨派”人士陳英鈐主掌的“中選會”,在經歷“放水”由“獨派”團體發起的“台灣正名參與二零二零東京奧運公投”,先後遭到國際奧委會高度,及也是由“獨派”人士掌控的台灣地區“教育部”及其轄下的“體育署”以至“外交部”連接“打臉”後,對該項也帶有強烈及敏感政治色彩的“公投案”,也不得不謹慎起來。
據“中選會”制定的“全域性”《公民投票聽證作業要點》規定,舉行“公投案”的聽證會的目的,是在提供“公投案”提案人的領銜人及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提出證據及發問的機會,以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的領銜人進行必要的補正。聽證會由“中選會”主委或其指定之人員、學者、專業人員擔任主持人。
聽證會倘是開放民眾出席的(按此表述,可能會有某些聽證會不開放民眾旁聽),得視場地大小限制參加聽證人數。
文章說,提出“禁五星紅旗公投案”的劉曜華,是美國佛羅里達大學都市與區域計劃博士,現任逢甲大學都市計劃與空間資訊學系專任副教授,及“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苗栗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台中市政府都市計劃的委員曾任“獨派”團體“北社”的社長。二零一四年的“九合一”選舉,民進黨提名的台中市長參選人林佳龍當選後,提出三名副市長的選才標準,必須具備“對都市計劃、交通產業發展有專長”、“擅長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等條件。由此,林佳龍屬意在選前積極協助他推動市政建設、擅長都市計劃的劉曜華出任其副市長,但不知為何後來卻沒有成事。
預料劉曜華將會在今日的公聽會上,振振有詞地拋出其所謂“理由”。而反對該“公投案”的自認為“利害關係人”及旁聽者,也將會以“擺事實,講道理”、“說清楚,講明白”的態度,指出“禁五星紅旗”的荒謬性及危害性。現在尚不知道的是,陳英銘是否也能會像上次的“台灣正名參與二零二零東京奧運公投案公聽會”時那樣,壓抑自己的“獨派”立場情感,“公事公辦”也是以自己的法學專家冶法的嚴謹思維定勢,並將“憲法”的位階置於“執政黨”的“黨綱”之上,實事求是地指出“禁五星紅旗公投”的“違憲”性及不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