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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正名公投通過也沒用?中選會也知情
http://www.crntt.hk   2018-06-20 15:54:12
陳英鈐。(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6月20日電/由民間團體發起的“台灣正名參與2020東京奧運”公投,已在5月11日啟動第二階段連署,“中選會主委”陳英鈐20日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指出,洛桑奧委會在5月3日時特別開會決議,不接受中華台北奧會改名,體育署曾特別行文提醒“中選會”。當時審查此案的聽證會有邀“外交部”、“教育部”體育署的官員表示意見,當時都持反對意見,絕非外界說的“不審查就直接放行”。

  2020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連署活動,於2018年1月16日起跑,3月24日通過“中選會”第一階段連署,主辦單位2020東京奧運台灣正名行動聯盟宣布5月11日起正式啟動第二階段連署,主要參與者包含前奧運國手紀政、台灣之友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教授協會等本土社團。

  至於為何洛桑奧委會決議後,“中選會”仍通過“台灣正名申奧公投”?陳英鈐說,根據《公投法》規定,已經實現公投目的,並由“立法院”通知,才可以停止公投,因此決議並不是《公投法》規範的停止公投理由。陳會後受訪時說,洛桑奧委會應該是有得知台灣民間團體發起“正名公投”,所以才開會決議不接受中華台北改名,但公文上並無“明示”就是因為公投案。

  針對近期外界批評“中選會”拖延、駁回的數個公投案,如藍委盧秀燕提出的反空汙公投、孫文學校所提的廢止年改案公投、廢止《促轉條例》公投等,陳英鈐解釋,盧秀燕是4月3日提出公投案,但公投主文不清楚,直到6月5日才補正,並非拖延2個月不審查。

  陳英鈐說,《公投法》現行就有規定,公投事項要排除薪資、政府預算,廢止年改公投因涉及公務員薪資預算,屬於排除事項;廢止《促轉條例》的公投,則是公投主文據誘導性且語意不清,如果不修正,勢必會有反方提出相反的公投案,如果都通過,恐“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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