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7日電/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通知,公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
通知明確,現有農林生物質發電、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沼氣發電國家電價支持政策之外的,包括燃煤與農林生物質、生活垃圾等混燃發電在內的其他生物質發電項目,不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由地方制定出台相關政策措施,解決補貼資金問題。
此外,通知要求,列入補助目錄的項目,當“項目名稱”“項目公司”“項目容量”“線路長度”等發生變化或與現實不符時,需及時向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申請變更,經批准後才可繼續享受電價補助。
(來源: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