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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見記者現場(中評社 郭至君攝) |
(五)進一步加強會計審計合作,為跨境發行債券提供便利,並積極推進會計審計互認。
(六)深化在油氣、煤炭、電力、可再生能源、能源設備和能效、資源型城市轉型等領域的合作。
(七)根據兩國總理髮表的聯合聲明,本著互利互惠和利益均衡原則,繼續在和平利用核能領域開展合作。
(八)推動在工業及高科技領域的合作,重點落實大型合作項目,建立穩固的產業鏈。
(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航天局與俄羅斯聯邦國家航天集團公司2018-2022年航天合作大綱》框架下深化雙方協作,共同推動金磚國家開展航天合作。
(十)加大在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方面的合作力度,防止和減少知識產權侵權,為兩國創新者和知識產權制度用戶提供更好的創新環境。
(十一)在消費維權領域交流信息,加強雙方主管部門在該領域的溝通合作。
(十二)支持兩國高校、研究機構及企業在科技優先領域開展密切科技交流,包括落實聯合科研項目。
(十三)充分利用中俄創新對話機制,深化在創新領域的互利合作。
(十四)擴大兩國在信息和通信技術、數字經濟等方面的交流,提升信息通信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加強無線電頻率和衛星軌道資源管理領域合作。促進兩國信息網絡空間發展,深化兩國在網絡安全領域的互信。
(十五)深化兩國在農業領域的合作,逐步相互開放農產品市場,加強在檢驗檢疫領域的合作,確保動植物衛生和食品安全。鼓勵和支持企業參加在兩國舉辦的各類農業展會和論壇活動,積極推動在農業投資、農產品貿易與加工、漁業、農業科技等方面的務實合作,共同編制好《中國東北地區與俄羅斯遠東及貝加爾地區農業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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