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違約債券特殊轉讓的交易機制
記者了解到,監管部門不斷加強對債券發行人、中介的信息披露監管力度,要求強化風險揭示,為盡早發現和化解風險提供條件,引導債券及時形成合理的風險定價。
去年3月發布實施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存續期信用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全面落實了公司債市場各參與主體的風險管理責任,要求相關各方主動進行信用風險管理,持續監測、排查、預警信用風險,及時發現和盡早化解風險。《指引》建立了債券信用風險管理報告制度,要求受托管理人每半年提交定期報告,並就高風險債券不定期提交臨時報告,以便監管機構及時掌握市場風險狀況。
同時,針對已經違約的債券,監管機構也在研究推進各種市場化、法制化的處置措施,正在探索違約債券特殊轉讓的交易機制,擬引入私募基金、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參與違約企業債務重組。
在近期一些信用債發生違約事件後,個別民營企業發行的公司債出現滯銷。債券市場一線監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認為,出現這種現象存在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在當前流動性適度寬鬆的大背景下,一些投資者風險偏好有所變化,這是正常的市場現象。另一方面,近期發生的一些違約事件對投資者信心造成了一定影響,形成了恐慌情緒,使得投資者非理性地拒絕信用債尤其是民營企業信用債。
“巴菲特有一句投資名言:在市場中,別人貪婪的時候我恐懼,別人恐懼的時候我貪婪。這不僅適用於股市,也同樣適用於債市。”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市場上2A評級信用債發行利率在8%左右,如果投資者對發行企業有比較詳盡的盡職調查,掌握其資信情況,這樣的收益率應該說具有相當不錯的投資價值。”
這位負責人同時指出,部分信用債發行遇冷的現象,也折射出目前債券市場剛兌思維的破除還不夠徹底,購買時根據風險定價、購買後承擔投資風險的意識尚不成熟。打破剛兌是中國債券市場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投資者不必因為近期發生了一些違約事件而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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