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5日電/美國一名聯邦法官23日裁定,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在社交媒體“推特”上屏蔽反對自己的賬戶的做法違反憲法。但特朗普方面表示不接受這一裁決。
聯邦地區法官娜奧米·雷斯·布赫瓦爾德沒有在裁決中明令禁止特朗普屏蔽特定賬戶,認為特朗普和另一名被告、白宮社交媒體事務主管丹·斯卡維諾會在裁決後決定停止“拉黑”原告賬戶。
她建議特朗普對特定賬戶作“靜音”處理,即他本人不會看到這些賬戶發來的信息,其他人仍可看到。
隸屬於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的奈特基金會第一修正案研究所去年7月代表7名個人提起訴訟,狀告特朗普和斯卡維諾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美國司法部代表特朗普應訴。
這7名原告包括大學教授、作曲人和警員,曾在“推特”批評或嘲笑特朗普,因而遭特朗普個人賬戶屏蔽。
法新社報道,遭“拉黑”後,他們可以評論並轉發特朗普的“推文”,但他們的評論無法被特朗普本人及其粉絲看到。
特朗普的“推特”個人賬戶獲得超過5200萬用戶“關注”。
原告認為,鑒於特朗普經常借助“推特”宣示各類政策,他的個人賬戶已成為“指定公眾論壇”,所以不能把持不同政見的賬戶排除在外。
布赫瓦爾德支持原告訴求。她在一份75頁的意見書中認定,原告遭屏蔽是“觀點歧視的結果”,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公民言論自由,不允許這樣做。
布赫瓦爾德認為,即便特朗普的個人言論自由受憲法保護,“他也不能在行使權利時侵害他人相應的權利”。
司法部說,不接受裁決,正考慮下一步舉措。
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教授尤金·沃洛赫認為,這一裁決可能影響全美不少政府官員。杜克大學法學教授斯圖爾特·本傑明則認為,除非聯邦政府方面有更明確的界定,否則特朗普和其他官員的“推特”個人賬戶不應被視為公眾論壇。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