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設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聯動化解機制中,包含了訴調對接機制。意即,同級法院可以採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後委托、訴中邀請等方式,引導當事人通過同級消保委解決糾紛;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可推薦具備調解能力和經驗的人員擔任同級法院特邀調解員,由該法院納入特邀調解員名册。
此外,聯動化解機制中還包含了糾紛化解時限機制,即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成功的案件,當事人可以在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30天內向同級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副主任、秘書長陸惜春表示,本次機制的重點與亮點之一為加強非訟糾紛解決效力,經該委員會組織調解成功的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司法確認。未來,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將以本次工作為契機,將訴前調解、支持訴訟司法效力從商品房糾紛拓展至其他,如裝修、預付費等受人關注的消費痛點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