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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國會”“修憲案”國民黨退回 綠未反對
http://www.crntt.hk   2020-12-04 16:37:38
“立法院”今天上午處理800多案的報告事項。(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2月4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今天處理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等人近日提出“修憲”案,除要修改“憲法”增修條文中的“國家統一前”、“固有疆域”等詞句外,也納入實質廢省及另定“國旗”、“國歌”與“國徽”等訴求,但今在“立法院”會處理時遭國民黨團抵制,被退回程序委員會,現場民進黨也沒有反對。

  當國民黨提出異議時,若民進黨有意見可以要求表決,但民進黨現場也沒有表達有意見,就按照國民黨要求退回程序委員會。

  陳亭妃辦公室表示,對於國民黨今日針對跨黨派“立委”所提“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案提出異議,退回程序委員會,表達深切遺憾。

  陳亭妃也,說58位“立委”連署之“修憲”提案,代表大家希望這個案子可以進入到“修憲”委員會進行實質討論,國民黨不應剝奪任何“修憲”案被討論的權利。針對國民黨團的異議,我們希望持續溝通,爭取對話機會,盼國民黨不要再阻擋此案,能有機會順利進入“修憲”委員會。

  她強調,除了在“立法院”努力,也會透過更多公聽會,並繼續公民討論、跨黨派溝通,把“國民”深切期盼的“修憲”提案,送進“修憲”委員會進行討論。

  為推動“國家”正常化,陳亭妃、黃秀芳、陳歐珀等民進黨“立委”近日共同提出“憲法”增修條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擬將“憲法”增修條文中的“國家統一前”修改為“國家發展”、“固有疆域”修改為“憲法”效力所及地區”外,也把省府、省諮議會之編制及蒙古、西藏的自治制度排除,改納入現有的“直轄市”。

  此外,草案也在“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中明定,經濟、科學技術發展及資通訊科技應用,應避免境外敵對勢力之干預,且“國家”應優先以“台灣”之名義進行涉外事務,加入國際組織及參與國際活動;同時也增訂第13條條文,規定“國旗”、“國歌”及“國徽”應以法律明定,不受“憲法”第6條規定限制。

  除陳亭妃等人的“國家正常化”提案被退回程委會外,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余天等人提出的“修憲”案,今也同樣被國民黨團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

  另外,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等人提出《政黨法》修正草案,明定政黨標章不得與“國旗”“國徽”相同或相近,也被國民黨要求退回程序委員會,民進黨在場也無異議,主席游錫堃則宣布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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