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日電/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19年版)》(以下簡稱《清單》),從推行聯合檢查、推行上下級協同檢查、改進檢查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防範檢查擾民五個方面對規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檢查工作提出相應的要求和規範。
記者注意到,2019年版《清單》在2018年版清單規定的28項隨機抽查事項基礎上,新增了對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許可監督檢查等5項隨機抽查事項。
《清單》明確,將推行聯合檢查,對“全國性信息網絡工程或者國家規定限額以上建設項目的公用電信網、專用電信網、廣播電視傳輸網建設實施監督檢查(其中重點是國際通信設施)”“設置國際通信出入口檢查”“主導電信企業互聯規程執行情況檢查”“電信新業務試辦情況檢查”“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檢查”等事項,工信部機關相關司局探索實行聯合檢查,逐步擴大聯合檢查事項範圍;推行上下級協同檢查,工信部機關相關司局組織開展檢查時,要加強與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的溝通協調,爭取一並開展檢查,防範多頭反覆檢查。
《清單》指出,要改進檢查方式方法,隨機抽查事項要按規定編制抽查計劃、按計劃開展檢查。積極推進“互聯網+監管”,通過網絡監測、信息化監管、數據共享等方式能夠實現檢查效果的,可以不實行現場檢查。與此同時,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加快執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設,逐步實現“一個窗口”公示檢查結果等信息,推進數據共享。
此外,《清單》強調,要防範檢查擾民,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檢查,實施檢查不得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除非確有必要,原則上不在節假日實施檢查。檢查人員現場檢查要出示證件、規範言行。
(來源: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