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7日電/大華網路報今日“是非集”專欄說,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投票獲得通過,此雖為台灣地方自治選舉史上的首例,但卻不適宜以此案例來標榜台灣擁有成熟的民主制度與文化。畢竟,在推動罷免韓國瑜的整個程序中,民進黨政府大力運用“國家”機器,後來甚至已形成了所謂“罷韓國家隊”。這情形其實也不足為奇,年初的“總統”和“立委”大選投票前,民進黨已有豐富的操兵資源和經驗。
不少人認為,台灣首度成功地罷免了“直轄市長”,乃是人民展現了民主的成就與進步。但事實上,一個國家的民主制度運作與公民的民主文化是否成熟,觀察與衡量重點並不是選舉或罷免投票的結果,而應是整個辦理選務程序和相關人爭取民眾支持的過程中,採取了合法與公平正當的手段。易言之,即使在西方民主國家,判斷民主與否的標準即是看程序和過程,而不是只看結果。
以台灣這次的罷免高雄市長而言,在“中央”由民進黨全面執政下,輕易地罷免掉在野黨的地方首長,就不能夠單以結果來證明這是成熟民主的表現。相對來說,如果公民罷免掉的“直轄市”市長,其為“中央”全面執政的政黨所推薦而獲得當選,這就極可能具有台灣的民主文化已趨成熟的意義,而為台灣民主政治發展寫下了新篇章。
儘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直轄市長”上任未滿一年不得提出罷免,但罷韓團體早在韓國瑜就任之初,以及韓國瑜打算參選“總統”起,就已展開了罷免案的籌備。同時,以罷韓團體提出的罷免理由來看,實質上也只有韓國瑜又再參選“總統”這項理由,才為符合事實。換言之,這次提出罷免案的本質是政治鬥爭,並不是韓國瑜的施政或個人操守出了大問題。
1981年時,屬於高雄縣地方派系“白派”的蔡明耀當選高雄縣長,在他才就職之時,就已傳出屬“黑派”的派系競爭對手,將要發動罷免。然而,當時的選舉法規亦有就任未滿一年不得罷免之規定,但“黑派”人士則早已醞釀與籌備,並隨著縣長就任快滿一年前更加積極運作。只不過,當然通過罷免的門檻很高,需要投票率至少達到有投票權人數的50%以上,要想通過罷免案並不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