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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林佳龍將走一趟北京?將吃閉門羹!
http://www.crntt.hk   2018-07-31 11:10:35
 
  而與賴清德同屬“台獨”工作者”的林佳龍,究竟是將會嚴格遵守“奧運模式”,還是縱容“獨派”團體搞事?現在都是未知之數。實際上,林佳龍除了是民進黨籍的台中市長之外,還具有一個極為重要的政治身份,那就是民進黨內重要派系--“正常國家促進會”的會長。而這個“正國會”是由游錫堃創立,以《正常國家決議文》為宗旨,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台獨”團體。連林佳龍都是一個“行動中”的“獨派”團體的頭頭,安知道在青運會舉行時,將會如何縱容甚至支持“獨派”團體及紀政的“台獨”活動?。

  文章說,《正常國家決議文》的十大主張是:一、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二、任何有關“獨立”“主權”的變更,必須經由台灣“公民投票”方式決定;三、“國號”應正名為“台灣”。四、台灣是“共同的國家認同”,此一認同應建立在公民意識的基礎上,並尊重各族群與新舊移民的多元文化認同。五、應以“台灣”的名義加入包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六、應積極與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建立“外交”關係,並致力於“台中關係正常化”。七、盡速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破除“憲法一中”迷障。應明訂台灣“國家”名稱與“領土”範圍,以符合“現狀”,並徹底擺脫“中華民國”體制的後遺症。八、積極推動“台灣”正名,全盤檢討法律體系、政府機關與公營事業的名稱與法律用語。特別是在國際組織與正式“邦交”關係,應以“台灣”作為文件與活動的名稱。九、全面推動“轉型正義”,平反並調查政治事件的真相,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並改善因威權統治所遺留的語言與文化歧視、資源分配不公、與特定族群或階級的不公優惠福利政策。十、推動以台灣為主體的教育與文化,提倡母語教育,加強台灣歷史的認識以提升“台灣認同”。

  其中的“‘國號’應正名為‘台灣’”,“積極推動‘台灣’正名”等政治主張,就與“獨派”團體及紀政今次推動“公投”之標的“台灣正名”,是一丘之貉。就憑林佳龍的“正國會”會長這個“身份”,北京就都必然會向他賜予“閉門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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