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日電/據北京青年報報道,7月3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告》,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增加110元。據悉,新標準從7月1日起執行。
失業保險金調整後的標準: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816元;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843元;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870元;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897元;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925元;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1816元發放。
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標準由1542元調整到1652元。
調整後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
此外,在2020年7月1日前,對已經辦理了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手續的人員,不再補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