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1日電/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兼內蒙古農牧業生產資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唐利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唐利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進行股權置換。唐利民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集體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唐利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無視黨紀國法,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給集體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唐利民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唐利民簡歷
唐利民,男,漢族,1957年3月出生,山西省陽高人,1975年1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1975年1月至1978年11月,華北石油會戰指揮部團委幹事;
1978年11月至1982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生產資料站工會工作人員;
1982年7月至1990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生產資料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副科長;
1990年1月至1992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生產資料公司化肥科科長;
1992年2月至1995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生產資料公司副總經理;
1995年1月至1998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生產資料公司總經理;
1998年12月至2001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副主任(副廳級)、黨組成員兼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生產資料公司總經理;
2001年6月至2014年8月,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兼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生產資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14年8月至2016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兼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生產資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17年7月退休。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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