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曲的“三觀”讓李偉貪婪的本性暴露無遺,從幾十元的水果蔬菜、上百元的水電費及理髮費、上千元的手機話費、上萬元的物業費,到幾十萬元的家具家電、近千萬元的別墅,李偉直接向管理服務對象索要。2018年6月至2019年11月間,李偉每周都向私營企業主賈某要菜要肉,有時還打電話催:“老賈,你不送菜送肉,是想把我們家餓死嗎?”該交水電暖及物業費時,李偉竟質問賈某:“我是副市長,我還要交水電暖和物業費嗎?”他甚至連理髮費也要老板購卡支付。在與辦案人員談話時,賈某說:“一個首府城市的副市長整天找人要肉要菜的,一點形象也沒有。”李偉把管理服務對象當作自家的“提款機”“搖錢樹”,隨要隨取,他曾說:“我出門從來不帶錢,我還需要花錢嗎?全部都有人買單。”
經審查調查,李偉嚴重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金額共計2000餘萬元,在黨的十八大後收受的錢款就高達1000餘萬元。
“太平官”思想嚴重,濫權棄權貽誤工作
在特權思想的驅使下,李偉把造福一方百姓的職責、使命拋之腦後,心裡想的是如何滿足內心貪欲,在嚴重違紀違法和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2019年底,烏魯木齊市某小額貸款公司原實際控制人方某及其團夥被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受到了法律制裁。而李偉早在2012年便與方某交往甚密,他先後收受方某30萬美元、10萬港幣和價值25萬元的百達翡麗手表,縱容以方某為首的惡勢力發展壯大。2015年,在明知方某涉嫌黑惡勢力犯罪的情況下,李偉仍試圖幫助方某控制的煤礦恢復生產經營。
任烏魯木齊縣長時,李偉一方面“官架子”越來越大,一方面又有著嚴重的“太平官”思想。他一心只求平穩過渡、撈點“政績”,盼著早日被提拔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