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7日電/據新華社報道,記者從海南省住建廳獲悉,為強化對岸灘和近海海面垃圾的清理,海南將建立海上環衛制度。
海上環衛實施區域包括沿海岸低潮線向海一側200米、河流入海口、沿海港口、碼頭水域的海面以及近岸灘塗(三沙市及其他海島根據實際劃定範圍)。
按照計劃,2020年,海口、三亞、洋浦經濟開發區作為首批試點地區全面啟動海上環衛工作,岸灘和近海海洋垃圾治理實現全覆蓋;2021年,試點地區海上環衛構建起完整的收集、打撈、運輸、處理體系,其他沿海市(縣)全面啟動海上環衛工作。到2023年,全省海上環衛工作實現常態化、規範化管理。
海上環衛制度實行巡回保潔制度,根據垃圾量合理配置作業時間,遇到強風暴雨等特殊天氣應停止作業並避險。作業區域內不得有明顯的漂浮垃圾,收集到的垃圾應進行分類裝袋,做到日產日清,密閉收集轉運至垃圾中轉站或垃圾終端處理設施,不得就地焚燒和掩埋,嚴禁裸露堆放碼頭、岸邊。
在實際作業方面,將充分發揮科技手段在“海上環衛”工作中的推動作用,充分運用好衛星遙感、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手段,及時發現、有效掌握海漂垃圾的動態和規律,尤其是對湧出的垃圾進行實時監控。逐步建立以機械為主、人工為輔的海上環衛作業模式,大力提高岸灘清掃保潔和海上作業機械化水平,配置機械化作業設備。海邊沙灘保潔應採用專業機械設備,對沙灘進行深度清理。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