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目前已有法例,禁止工會發起次級抵制,而根據當地競爭與消費者法案,若有人阻止企業向另一企業提供商品或服務,造成“一定損失”或“被削減一定競爭力”,即屬次級抵制行為,會違犯法例;但以保護環境或消費者為由的次級抵制則仍屬合法。莫裡森表示,會考慮立法禁止以環境為由,發起次級抵制。
環保團體及人權組織隨即批評莫裡森打壓社會運動,“人權法律中心”發表聲明,提到“無論解放奴隸、廢除種族隔離等,許多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社會變革中,杯葛運動都佔重要一席位”。綠黨形容莫裡森威脅民主和表達自由,企圖禁止合法及和平的抗議活動。不過最大在野黨工黨表示,示威者任意妄為,犧牲澳洲人民福祉,願意考慮莫裡森提出的任何相關法案。
(來源:文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