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項目政府承諾事項不兌現
“為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部分建設項目辦理環評手續時政府作了大量承諾,但項目落地後政府承諾事項存在不兌現或不如期兌現情形。”生態環境部說,這次檢查發現4個項目涉及這類問題。
其中,中委廣東石化2000萬噸/年重油加工項目,揭陽市政府承諾2020年底前完成的大氣污染物削減措施、水污染物削減措施均未如期完成。截至目前,應削減氮氧化物的149家企業尚有8家未完成,應削減二氧化硫的50家企業尚有14家未完成,應削減煙粉塵的25家企業尚有7家未完成,應削減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135家企業尚有42家未完成,應實施靠岸船舶使用岸電的36家企業碼頭尚有18家未完成,應建成投運的惠來縣5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均在建設中。
生態環境部說,盛虹煉化(連雲港)有限公司煉化一體化項目2020年前需完成煤炭替代量290.4萬噸,目前尚有130.2萬噸煤炭指標沒有落實;山東菏澤民用機場建設項目環評要求搬遷的北劉莊未全部搬遷,有少量住房未拆除;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硫煤清潔利用油化電熱一體化示範項目180萬噸/年煤制油產能已投產100萬噸/年,防護距離內嶺平村、弓家嶺村搬遷工作未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