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3日電/東方網:個稅“減稅紅利”是在給中產階層減負
作者:江德斌,自由撰稿人。
10月20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正式開始為期兩周的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10月1日已率先享受到“起徵點上調”減稅紅利基礎上,公眾未來還將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10月21日《北京青年報》)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6項內容,涵蓋教育、養老、住房、醫療等四類民生支出,也是民眾最為關心的領域,涉及到億萬家庭的切身利益。從《徵求意見稿》列出的專項附加扣除額度來看,力度確實不小,等於進一步變相提高個稅免征額,被各界譽為個稅“減稅紅利”,乃是實實在在的減負,令眾多“上有老+下有小+養房”的中產階層受益。
按照扣除額度計算公式,如果達到相關扣除標準,相比稅改前的繳稅額度,明年起月薪2萬元的納稅人,每月可少繳超2000元,稅負水平降低73.4%。這僅是一個速算扣除的例子,事實上收入不同的人群,可按相應的階梯速算扣除公式,結合家庭負擔情況,計算出自己能夠享受到的“減稅紅利”。
這樣做也是順應社會公眾的建議,實現個稅徵收由分類徵收轉為綜合徵收模式,促使個稅更為合理化,為中產階層家庭減負。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乃是在統一起徵點的基礎上,按照家庭經濟負擔的不同,給予相應的優惠減稅待遇,以滿足家庭負擔越重、優惠越多的徵稅原則,從而實現為納稅人減稅,降低中產階層的納稅負擔,改善家庭經濟狀況,提高普通家庭抗風險能力,以逐步達到藏富於民的目的。
據測算,個稅“減稅紅利”所釋放的年稅收減免額約在千億規模,而隨著未來四大民生支出變化的調整,以及符合減稅標準的納稅人基數增多,“減稅紅利”規模還會更大。表面上看政府少收了稅,但這部分錢通過納稅人的支出,又回流到社會領域,實際上刺激了相關產業的需求,有利於經濟發展。顯然,這是一項影響深遠的減稅政策,對鞏固中產階層信心,夯實普通家庭的經濟基礎,提高整體國民的經濟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社會意義。
我國社會結構目前呈現金字塔形狀,中產階層比例太小,家庭負擔又過重,導致難以壯大,無法形成社會的“穩定器”。稅改方向就是減輕中產階層的負擔,讓其擁有更可觀的發展預期,逐步壯大中產階層群體,提升整體國民素質,以構成社會的穩定因子,助力國家發展穩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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