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最近我們收到一些網友反映,廣州部分地區仍然存在小學入學與計劃生育掛鈎的做法。為了證實網友反映的情況,我們查找了廣州市教育局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發現廣州市海珠區和南沙區在2020年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仍存在把小孩入學與父母的計劃生育情況掛鈎的現象:
其一,《2020年廣州市海珠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一個住宅單元原則上只分配對口學校的一個學位(多胞胎、符合計生政策的二孩除外)”。這份文件規定一套房子原則上只分配一個學位,多胞胎和符合計生政策所生育的二孩則可分配多個學位,而如果是“超生”的三孩,按照這份文件的規定,就不能分配學位了。
其二,2020年4月20日印發的《廣州市南沙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細則》規定:“以下情況由區教育局予以統籌安排本行政區域內公辦學校:1、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但由於排序靠後而未能被對口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2、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但其住宅單元已有適齡兒童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這份文件仍然是把不符合計生政策出生的孩子與符合計生政策出生的孩子區分開,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的規定。
不論計生政策是否合理,執行計生工作也只是計生部門的責任,而不是教育部門的責任。教育部門完全沒有必要對申請入學的孩子按照是否符合計生政策而區別對待。況且,《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也沒有規定,新生入學必須提交計生證明。
如果入學與計劃生育掛鈎的理由是學位不夠,那麼只能靠增加學位來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應該通過限制超生孩子入學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不讓超生孩子在城市上學,他們很可能會離開父母回老家上學,變成留守兒童,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我們希望,廣州教育部門應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和原國家衛計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決定的通知》,把孩子入學註冊與家長計劃生育狀態完全脫鈎,取消任何影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限制性措施,積極創造良好的就學環境,確保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