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6日電/波蘭最高法院8月2日裁決暫停上個月議會通過的強迫法官提前退休的新法律,並表示在得到歐洲最高法院裁定之前,20多名受新法律影響的大法官將繼續任職。波蘭總統府隨即發表聲明稱,波蘭最高法院的裁決無效,新法律將繼續有效。波蘭政府和最高法院之爭折射出波蘭與歐盟之間圍繞司法改革日益尖銳的矛盾。
歐盟對波蘭司法改革的不滿由來已久。從2015年上台以來,波蘭執政黨法律與公正黨一直大力推動司法系統的改革,先後通過了10多項法案,最先通過的憲法法院改革法案將憲法法院通過決定的“門檻”由現行的“簡單多數”提升至“三分之二”,總統或司法部長可以申請對憲法法院法官提出訴訟。此外,司法改革還就總統或司法部長對法院法官的任命權、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齡等問題進行了修改。
2017年底,歐盟委員會以波蘭的司法改革“嚴重違反法治原則”為由,史無前例地建議歐盟理事會對波蘭啟動《里斯本條約》第七條。該條款屬於“懲罰條款”,若相關審查最終通過,波蘭將遭受暫停表決權等懲罰。波蘭方面一度指責歐委會決定帶有政治色彩且不合法。
儘管歐盟批評波蘭進行的司法改革“有悖於歐洲價值觀和標準”,並可能採取措施削減對波蘭的資金援助,但波蘭並沒有停下司法改革的步伐。7月初,波蘭議會批准生效一項新法律,將波蘭最高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齡由70歲降到65歲。這意味著現有的73名法官中約四成需要退休。然而,包括波蘭首席大法官格爾斯多夫在內的法官以“任期未到”為由拒絕退休,雙方至今僵持不下。
波蘭總理莫拉維茨基在歐盟議會上為波蘭的新法律辯護,他表示,波蘭司法改革是為了解決司法機構的效率低下和打擊腐敗,“每個歐盟國家都有權根據自己的傳統塑造法律系統”。
此前,波蘭最高法院表示已經要求歐洲法院對波蘭法院提出的五大問題進行裁定,法院將就如何採取下一步措施接受“獨立國際機構”的建議,在裁定回復之前相關法律將被暫停。“最高法院有義務在本國法律與歐盟法律出現差異時提出疑問,並向歐盟徵求意見。”波蘭最高法院發言人拉斯科夫斯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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