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4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頭頂無數光環的醫界“明星”,卻因闖不過“廉潔關”導致自己鋃鐺入獄。2019年5月10日,廣西柳州市工人醫院原黨委委員、原醫學檢驗科主任戴盛明因被控受賄968萬元,在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出庭受審。最終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名牌大學博士學歷,博士研究生導師,廣西醫科大學教授,柳州市工人醫院黨委委員、工會主席、院長助理、醫技系統主任、醫學檢驗科主任,以第一作者發表SCI(美國《科學引文索引》)論文6篇,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兩項……醫者仁心,雖有廣闊天地大好前程,而戴盛明卻因貪念,把公權當私權、把公利當私利。
2009年春節前一天,工人醫院的醫療器械供應商——南寧市某醫療設備公司總經理葉某來到戴盛明辦公室,借介紹業務之機,見四周無人,便將裝有10萬元現金的淺綠色食品袋放進戴盛明桌子裡,然後快速離開辦公室。面對這10萬元現金的誘惑,戴盛明進行了十分激烈的思想鬥爭,想過黨紀國法的嚴懲,想過道德良知的譴責。然而,最終戴盛明還是心存僥幸,收下這筆不義之財,從此打開貪欲的閘門。
初嘗甜頭的戴盛明,自以為天衣無縫,從此貪念就像洪水般一發而不可收拾。2009年至2018年期間,戴盛明在醫院產品採購中對葉某照顧有加,長期為其謀取利益提供便利。作為回報,葉某先後19次送給戴盛明“感謝費”共計670萬元。
回顧戴盛明從醫界“明星”到醫界“蛀蟲”的貪腐之路發現,既有其理想信念動搖、存在僥幸心理的主觀原因,也權力獨大,監管缺失的客觀因素。任職期間,戴盛明對檢驗科的人、財、物全面負責,具有關鍵的話語權和決策權。據戴盛明交代,科室所使用的一切醫療器械產品均由他本人提出申請和審批把關,他是第一認可人、申請人、把關人,權力之大,可見一斑。而手握重權的戴盛明,卻利用醫院監管機制的嚴重漏洞,一次次利用公權謀取私利。
2017年6月的一天中午,某醫藥公司代表李某來到戴盛明辦公室,向戴盛明介紹推銷HOB產品及血液流水線。李某見四下無人,留下一個袋子,便匆忙離開。戴盛明打開袋子,發現裡面共有11萬元人民幣,在笑納了李某的“進貢”後,戴盛明也及時給予其相應的“幫助”。李某先後共計送給戴盛明140萬元,而其所在的醫療公司與工人醫院的業務量也從2010年的100萬元左右逐年擴展到500萬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