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9日電/日前,重慶市榮昌區紀委監委制定出台幹部澄清保護暨查處誣告陷害實施辦法,規範信訪舉報秩序,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熱情,嚴查誣告陷害信訪舉報行為,淨化政治生態。
辦法規定,紀檢監察組織對問題線索調查核實後,對紀檢監察對象因被誣告陷害、錯告誤告或不實舉報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程序作出書面認定結論,給予澄清正名,並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說明情況,消除影響。明確“信訪舉報反映內容全部失實,且造成不良影響的”“在對屬實的問題作出處理的同時,對不屬實的問題應當予以澄清的”等4類澄清工作適用的具體情況,和“向所在單位黨組織通報反饋”“網絡媒體公開通報”等4類為幹部澄清正名的具體方式。
全區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建立健全與組織人事、公安、信訪、司法等部門信息溝通機制,加強工作協作配合,及時發現和處理誣告陷害信訪舉報。全區各級黨委(黨組)履行教育、管理和監督職責,要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正確行使檢舉權和控告權,堅決抵制誣告陷害行為,防止錯告誤告情形的發生。
“舉報人確因對事實了解不全面而發生錯告誤告、檢舉失實的,不作為誣告陷害處理。但是對典型的誣告陷害案件要公開曝光,納入社會誠信體系,樹立誣告要付出代價的社會導向。同時,為那些被誣告陷害的黨員幹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榮昌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該區紀委監委共召開3次澄清座談會,公開為5名黨員幹部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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