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倒是陳明通的一句話,暴露了蔡政府對韓國瑜“港澳深廈之行”之所以如此恐慌,是因為習近平主席年初提出“習五條”,推動“一國兩制台灣方案”,而全國“兩會”也重申這樣的工作,情勢跟過去有很大不同,因此也要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訂《港澳關係條例》,增補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密人員、縣市長前往香港澳門,應該有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那樣的審查機制。
原來如此,蔡政府是“天不怕,地不怕,最怕‘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這讓人們豁然開朗,終於明白,為何蔡政府倒是沒有怎麼糾纏韓國瑜與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會面這個“更敏感”的事例,而是喋喋不休地圍繞著韓國瑜分別在香港﹜澳門進入中聯辦大樓並與主任會面!實際上,陳明通就聲稱,“進中聯辦是很敏感的議題、政治行為”,陳菊過去擔任高雄市長時赴陸沒有進中聯辦,過去所有縣市的首長去中國(大陸有中聯辦之設乎?),都沒有人進中聯辦,包括馬英九都沒去。但由於陳菊、謝長廷有見過時任國台辦主任的張志軍,甚至蔡英文還曾見過當時中共最高領導人江澤民,蔡政府擔心會“反打”自己,而“輕輕放過”韓國瑜與劉結一的會面,而是“大打”韓國瑜分別拜訪王志民、傅自應!
因此,蔡政府找到了籍口,宣稱要修訂《港澳關係條例》,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增訂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密人員、縣市長前往香港澳門,必須預先通過審查。對此,台灣媒體稱為“韓國瑜條款”,但陳明通卻矢口否認,卻又將此項修法,與習近平主席提出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密切相關。怪不得,蔡英文會如此恐懼“一國兩制”,在二零一九年的開端,就起勁地攻擊“一國兩制”,前日即使是在幾千公裡外的太平洋小島上,還信誓旦旦地宣稱,在她“總統”任內的一天,都絕不接受“一國兩制”。
而恰恰就是蔡政府要修法,才反過來證實韓國瑜進入中聯辦,並沒有“違法”,實際上《港澳關係條例》並沒有限制以至禁止所有台灣人民與中聯辦的接觸,只是對所有台灣人民前往港澳作出極為寬鬆的規範。
也正因為蔡政府要在《港澳關係條例》中,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密人員、縣市長前往香港澳門,必須預先通過審查單“韓國瑜條款”,而上演了“打臉蔡英文”的鬧劇。實際上,在在世紀九十年代初,全國人大先後通過《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後,“陸委會”有感於香港、澳門先後在“九七”、“九九”回歸後,脫離了外國的管治,由大陸政府恢復行使主權,並在當地實行“一國兩制”,亦即雖然成為大陸地區的一部分,但又並不完全等於大陸地區,而是“第三地”,因而不能直接適用《兩岸關係條例》,必須另行立法規範台灣地區與港澳地區的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