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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勵地上地下一體化開發
http://www.crntt.hk   2018-07-14 11:10:24
  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由深圳市規劃國土委起草的《深圳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日前正式公布,並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稿》規定,地下空間是地面空間的重要補充,鼓勵對地上地下空間綜合統籌和一體化開發,以此提高城市空間資源利用效率。

  根據《徵求意見稿》規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應當遵循資源保護、統籌規劃、綜合開發、合理利用、有償使用、安全環保、公共利益優先、地上地下相協調等基本原則,並與海綿城市的建設要求相協調。目的是加強對地下空間的保護和管理,促進地下空間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科學發展。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地下空間是城市重要的空間資源,在提升城市整體防護和綜合承載能力、提高城市空間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隨著城市土地資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和軌道交通的快速發展,開發地下空間、提高土地利用集約化程度的需求更為迫切,地上地下空間的綜合統籌和一體化開發成為必然,此次《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地下空間的開發方向和利用導向。

  《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地下空間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和用途導向。比如,在出讓方式上,《徵求意見稿》增加了地下建設用地協議出讓的情形;在用途導向上,《徵求意見稿》規定,地上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申請開發其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地下空間,原則上應用於建設停車場、文化活動、體育鍛煉等市政、交通和公共服務設施。

  深圳城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中心城市規劃建築院相關負責人認為,《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地下空間定義、地下空間規劃體系、開發利用方向、使用權取得路徑和橫向連通要求”等,符合深圳發展實際,但在具體開發利用中應當注意:一是地下空間建設要求前瞻性的空間控制,地下空間一旦建成,受地上空間工程制約,不能像地面一樣拆除重建,很難再開發。比如,《徵求意見稿》推動了現有非經營性用地中地下空間交通、市政設施建設,但是地下空間建設必須遵循“小交通讓大交通,小管線讓大管線”的要求,必須前瞻性、更長遠地考慮軌道交通、地下道路、複合型交通通道的建設要求,避免由於近期“小交通”建設導致未來“大交通”建設上的不可能性;二是結合地上地下一體化開發要求更多地考慮經營性用地與地下交通樞紐一體化開發。我國現有多數地下交通樞紐處於非經營性用地上,導致樞紐空間與周邊開發空間在設計、實施上互相分離,應該強化地下交通樞紐與經營性用地一體化規劃、設計和開發,才能真正實現地上地下空間一體化。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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