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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圖片來源:網絡) |
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證監會近日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1宗操縱市場案,1宗內幕交易案,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1宗證券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托進行證券交易案。
1宗操縱市場案中,2015年6月26日至6月29日、8月26日至8月28日,廣州安州控制使用“廣州安州-安州價值優選2號證券投資基金”等22個產品所開立的25個賬戶,集中資金優勢,採用尾市拉抬、盤中拉抬、次日反向交易等方式操縱“節能風電”價格,獲利約5057.4萬元。廣州安州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廣州安州違法所得約5057.4萬元,並處以約5057.4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王福亮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1宗內幕交易案中,施立新系洪橋集團有限公司與寶碩股份合作投資新能源汽車項目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陳淼媛與施立新關係密切,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二人聯絡頻繁,施立新、陳淼媛共同使用“陳淼媛”賬戶買入“寶碩股份”超過52萬股,沒有違法所得。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翁凜磊與施立新存在接觸聯絡,同時翁凜磊控制使用“馬某傑”等5個證券賬戶交易“寶碩股份”,沒有違法所得。施立新、陳淼媛、翁凜磊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施立新、陳淼媛處以60萬元罰款;對翁凜磊處以60萬元罰款。
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中,2013年9月至調查日,姚麗系在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任職的證券從業人員。在從業期間,姚麗控制使用“姚某剛”、“姚某水”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獲利約30萬元。姚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姚麗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姚麗違法所得約30萬元,並處以約90萬元罰款。
此外,證監會還對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和1宗證券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托進行證券交易案進行行政處罰。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