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畢業後其他孩子們都穿著乾淨的校服上了初中,我卻穿了灰色的工作服去了工廠。當時的失落感真的很大。”李在明在多年前接受韓國媒體《The Leader》採訪時說道,他經歷了與普通人不同的初、高中的六年,沒有與朋友們一起度過的校園回憶。但他同時也在艱苦的條件下克服了困難,靠自學通過同等學力考試,最終通過努力於1982年獲得獎學金考取韓國中央大學法律系。值得一提的是,這個特別的獎學金,在當年只有全國成績前3500名的學生才能領取。
大學畢業後,李在明通過了司法考試,開始了律師生涯,主要擔任人權律師,並參與了一些市民運動。那時的他與“從政”二字似乎毫無關聯,他也曾在此前的節目中說道,自己並不是“從小便立志當總統”。
但擔任律師期間的一段遭遇卻給他帶來了極大的衝擊,李在明曾參與呼籲在城南市設立公立醫院的運動,甚至召集了20萬市民聯署上書。但當時的城南市議會無情駁回了這一呼籲,甚至於此後以“特殊公務執行妨礙”的罪名要逮捕李在明。
“當時,我藏在教會的地下室中,一起進行抗議的同伴買了飯團來看我,兩個人吃著吃著就開始嚎啕大哭……那時的我們就決定,與其呼籲別人來造醫院,不如自己成為市長後親自行動。”李在明回憶道,那一天是2004年3月28日,對他來說是人生中重要的瞬間,也是開始接觸政治的理由。
真正讓李在明踏入仕途的時機是2006年時任總統盧武鉉推行的選舉公營制度,李在明數年前接受《人民網》採訪時表示,在那之前,競選是用錢砸出來的,競選者一般會把自己的全部財產都投入到競選上,當選之後再通過貪污腐敗收回投資,並為下次選舉籌集資金。而在選舉公營制度實施後,韓國真正實現了“不需要巨額開銷”的選舉,李在明的想法發生了改變。
“既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如進入政界,掌握更多的權力來為社會多做貢獻。”他說道,雖然不知道未來的人生之路會怎樣,但有一點是不會改變的,那就是我要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