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2日電/據中國經濟網評論,日前,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的《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對外公布。這是國家加強網絡數據法治化的又一重要舉措,對數據處理企業、數字化轉型企業而言,將在搭建數據架構、完善數據合規體系等方面具有促進作用。
數據產生於網絡之中,其資源屬性也因網絡而放大。對數據處理者來說,一方面,掌握的數據越多,平台推薦就越精准,客戶黏性就越高;另一方面,掌握的數據越多,數據安全保障責任就越大,數據合規建設更顯迫切。
近年來,《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相繼出台,對數據安全管理作出明確規定,相關配套法規相繼更新完善。對標法律法規,如何將其落實到企業運營與交易的實際中去,既是企業長期要做且必須做的事,同時企業在實操過程中也產生不少困惑。
數據合規,首先明確了行為邊界,知其有所為、有所不為。國家網信部門依照數據安全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統籌協調網絡數據安全和相關監管工作。此次徵求意見的條例草案既明確監管部門職責,也對數據處理者提出明確要求,劃定行動範圍、行為方式、應盡義務等。
從企業運營層面看,以精細化管理保障平台規則、隱私政策、算法公平公正,可以說是數據合規的要義之一。條例草案的規定直接回應“大數據殺熟”、平台“二選一”、低價策略、個人信息保護等熱點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草案首次提出,平台規則、隱私政策制定或者對用戶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修訂,互聯網平台運營者應當在其官方網站、個人信息保護相關行業協會互聯網平台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推動數據管理公開透明的創新舉措。此外,平台不得在平台規則、算法、技術、流量分配等方面設置不合理的限制和障礙,限制平台上的中小企業公平獲取平台產生的行業、市場數據等,阻礙市場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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