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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柯建銘(右)與何志偉(左)。(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4月14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天將排審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人提出的“會計法第99條之一修正草案”,此案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據轉述,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下午在民進黨中常會報告指出,過去處理特別費除罪化時,國民黨團即認為隨後要處理的就是“國務機要費”;他認為,不管是“國務機要費”或特別費都是歷史共業,並非針對個案。
陳水扁因2006年爆發“國務機要費案”被依貪汙罪起訴,該案目前在更二審階段。
蔡易餘等16人提案說明,有鑑於“國務機要費”由來可追溯至40、50年代,當時分為“機要費”與“特別費”二筆,60年代則合併稱為“國務機要費”,顯見“機要費”與“特別費”之性質相同。2011年當時曾修法,為避免修法困難,刻意排除“國務機要費”。因此,蔡提出的“會計法第99條之一修正草案”,將特別費增列“機要費”一項,使其同樣除罪化,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對於財政委員會即將排審此案,國民黨則痛批是為了受“國務機要費”有罪判決的陳水扁脫罪。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日則在中常會說明此案的排審過程。
據轉述,柯建銘說,現在國民黨反對,認為是替陳水扁脫罪,但之前“立法院”處理特別費除罪化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曾說,隨之要處理的就是“國務機要費”,現在卻又反悔。柯建銘認為,“國務機要費”跟特別費一樣都是屬於歷史共業,都應該予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