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8個項目完成兌付
資金池類信托是指沒有直接披露投資具體標的,只給出了多個投資方向,例如,投向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等方面的信托產品,廣義的資金池業務還包括多對一、TOT等類型。
根據投資者提供的信息,四川信托TOT項目規模為250億元,涉及45個項目,目前已經有兩個項目有較大進展,下個月預計可回款約10億元。機構和個人兌付原則一致,不存在先後。按照項目清收對應的產品,兌付產品。
據上述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四川信托已先行對8個項目提前進行了兌付,分別為,“豐盛48號財富管理集合資金信托計劃3期”“豐盛51號財富管理集合資金信托計劃1期”“豐盛51號財富管理集合資金信托計劃2期” “豐盛51號財富管理集合資金信托計劃3期”“豐盛55號財富管理集合資金信托計劃5期”“豐盛52號財富管理集合資金信托計劃1期” “錦綉13號財富管理集合資金信托計劃1-4期”“錦綉14號財富管理集合資金信托計劃1期”。
四川信托客服人員也向北京商報記者確認了這一信息,針對提前兌付原因,四川信托客服人員表示,“提前結束的項目或者通知了延期的項目都屬於公司主動管理類型的產品,雖然類型相同,但屬於不同的信托計劃,也有不同的業務團隊在操作,提前結束的項目有回款滿足合同約定的提前結束條件,所以做了提前結束”。
在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看來,信托資金挪用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嚴重背離了信托設立的基礎,在資金池不透明的情況下,對於道德風險之前是靠公司內控為主、外控為輔。現在監管已經加強了資金池或者類資金池業務的管控,明晰底層情況,預計後續信托公司新增挪用的概率很小了。
廖鶴凱進一步指出,從風險處置來看,監管對四川信托的反應和處置也很果決,當機立斷,及時止損。對監管入駐、逾期項目處置方案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試圖多次聯繫採訪四川信托,但截至發稿並未得到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