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5日電/據大公報報道,面對港澳辦和中聯辦齊聲譴責,反對派繼續死撐。郭榮鏗辯稱自己沒有違背宣誓誓言。反對派則聲稱兩辦干預立法會事務,違反基本法。多名法律界人士則認為,郭榮鏗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證據確鑒。
郭榮鏗昨日在記者會上宣稱自己一直根據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處理內會主席選舉,又辯稱發言是議員的天職,自己無權干預及阻撓。他揚言,自己將會繼續以同樣方式主持會議。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郭榮鏗“肯定有濫權”,又表示立法會主席有責任制止濫權,必要時應主動尋求法庭協助或提出解決方法,而非坐視不理。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指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包括五項元素:是公職人員、正執行公職、明知但刻意地作為或不作為、無合理辯解,以及行為是嚴重而非瑣碎無聊的。他指出,港澳辦或是認為,郭榮鏗刻意不履行選主席的職務是非常嚴重的,其行為不能有合理辯解。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郭榮鏗身為公職人員,在主持內會期間,只效忠其選民及其黨派利益,傷害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利益,無合理解釋且後果嚴重,符合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五點要素,應被起訴。
兩民間團體到廉署舉報
民間團體“愛國護港101”及“香港政研會”昨日到廉政公署舉報郭榮鏗,指郭涉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要求廉署徹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