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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審定 阿扁列不分區不符資格
http://www.crntt.hk   2019-12-13 18:08:26
陳水扁上月20日同意名列一邊一國行動黨的不分區名單,但中選會今公布名單審定結果,陳水扁被認定不符資格,宣告出局。(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2月13日電/陳水扁上月20日同意名列“一邊一國行動黨”的不分區名單,但根據“中選會”今公布的“立委”候選人名單審定結果,陳水扁被認定不符資格,宣告出局。

  “中選會”今舉行委員會議審定第10屆“立委”選舉的政黨及候選人資格,根據稍早公布之審定結果,本次共有19個政黨提出總共217位不分區候選人,其中有216人符合規定,僅有名列“一邊一國行動黨”不分區名單第6位的陳水扁不符規定,理由是陳水扁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曾犯貪污罪或曾以買票等不法行為妨害他人行使選舉或其他投票權經判刑確定者,或是犯其他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又或是被褫奪公權而尚未復權者等情況,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中央選舉委員會”13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審定通過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政黨及候選人資格,符合規定之政黨、原住民“立法委員”候選人,將由該會於12月18日舉行政黨及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區域“立法委員”候選人則於同日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舉行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中選會”將於12月31日公告候選人名單。

  在區域“立委”部分,本次共412人登記,其中2人不符資格,包括台中市第4選區候選人王全中及屏東第1選區候選人翁啟峯。據“中選會”說明,王全中原為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於2019年10月1日起離職,依“法官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相關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而翁啟峯則是因曾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且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在平地與山地原住民“立委”部分,“中選會”本次分別受理10人、11人登記,全數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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