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5日電/日前公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到“為港澳居民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對此,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出,部分港人或會因此選擇到廣東養老,故政府未來要探討如何為已定居廣東的香港永久居民,毋須“回港”才能接受安老服務,可以選擇“在粵”接受符合香港標準的安老服務。
羅致光昨日發表網志表示,在綱要中,雖然在第八章第六節中,只有約280個字是涉及社會福利,當中每一句都包含不少重要未來發展的方向,而其中一個重點就是養老。
他指出,綱要中提到“為港澳居民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但沒提到“鼓勵”,而所選擇字眼是“在廣東”而非“回廣東”,在意義上和在政策上,兩者有很大分別。當然,若能為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有部分香港人或會選擇回廣東養老,不過這純屬他們的選擇。
根據政府統計處於2016年的估算數字,在廣東省逗留6個月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人數有53萬,當中有7.7萬為65歲或以上,要達至“在熟悉環境中安享晚年”,便應考慮如何協助這些生活在廣東省的長者,可以獲得所需的安老服務。
現時已有兩間香港非政府機構,分別在深圳和肇慶營辦兩間安老院舍,而社署自2014年6月起推行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讓正在輪候香港資助護理安老宿位的長者,自願選擇入住這兩間院舍。參與試驗計劃長者的住宿費用,全數由政府資助。
羅致光:冀達至“安享晚年”
羅致光指,試驗計劃自推行以來運作暢順,至今先後有209名長者參加試驗計劃。雖然參與計劃長者都是“回粵”而非“在粵”,亦未達至“在熟悉環境中安享晚年”,故政府未來要探討的,便是如何為已定居廣東的香港永久居民,毋須“回港”才能接受安老服務,而可以選擇“在粵”接受符合香港標準的安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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