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數據顯示,2018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增長8.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6%;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2124元,增長10.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4%。
雲掌財經發表財經評論人譚浩俊文章表示, 應當說,與1978年改革開放初期相比,都出現了巨大變化,增幅都在近20倍左右。收入增長很快,尤其是物質財富,已經比較豐富。想吃什麼、買什麼、用什麼,都能夠基本得到滿足。不愁吃、不愁穿,已經成為絕大多數農民的基本標準。隨著精准扶貧力度的加大,貧困人口的生活也在逐步得到改善。所以,有人在問,農民生活到底怎麼樣呢?
文章稱,雖然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就離開農村,考上學校,吃上了當時最流行的“消費戶”糧,而不再是“農業戶”。但是,經常回家看望老人以及走親訪友,對農村依然十分熟悉、十分有感情。也就是說,自己依然是一個農村人、一個農民,既沒有忘本,也沒有自以為是城市人了而看不起農村,更沒有出現對農民沒有感情的問題。 正因為對農村了解,對農民有感情,實事求是地講,今天的農民,生活水平確實比以前提高了,受饑挨餓的現象基本不見了。應當說,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出現了根本性的改變。但是,從生活質量來講,還不是很高。對相當一部分農民來說,他們的生活水平,應當是解決了溫飽問題,基本滿足了小康需要。正在從數量需求向質量需求轉變,正在由完全的物質需要向物質與精神需要並舉轉變。
為什麼說是轉變呢?原因就在於,農民所需要的精神生活方面的東西還很少,特別是環境、醫療、衛生、文化等方面的東西還比較缺乏,還沒有與物質條件相匹配。特別是交通條件還比較差的地方,更是難以滿足農民提高精神生活的需要。
文章指出, 也正因為如此,對農民生活過得怎麼樣的問題,更多的應當全面分析和判斷,而不應當只滿足於物質條件。今天的農民,由於大量人員進城務工,不僅帶回了收入,更帶回了生活的方式與理念。如果仍然像過去那樣看物質條件,就很難滿足他們的需求,很難讓他們對生活充滿向往。所以,在今後的日子裡,對農村和農民,除了如何提高他們的收入水平之外,更多的還要考慮如何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包括產品的質量、文化的質量、醫療衛生水平、環境條件改善等。只有這樣,農民的生活質量才能真正提高,農民也真正能夠成為改革開放成果的共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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