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了2015年,發債主體繼續放開,從而迎來了債市的一個高峰。當年1月份,證監會發布《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將公司債發行主體範圍擴大至所有公司制主體,大量3+2和2+1期限結構的債券開始發行,這些債券也多集中在今明兩年到期。
相對寬鬆的外部融資環境使得不少企業熱衷於大舉借債,為自身的發展擴張補充彈藥。
“企業融資不外乎發行債券、銀行貸款等幾個方法,銀行貸款融資成本低,但銀行更願意給資質好的企業放貸。”在廣州一家證券公司從業達十年的喬菲向南方周末記者打了個比喻,“銀行一般都是看磚頭吃飯,有抵押物就好貸。”
在債券市場,民營企業不需要提供抵押物,甚至不需要擔保人就能夠發債,大大拓寬了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喬菲認為,之所以那麼多企業在當時熱衷於發債,其實跟當年融資利率、融資成本相對較低有關。
由於有了便捷的發債渠道,當時出現了“發債還貸”的現象。在中國城市建設集團第一期中期票據的募集書上就寫道,資金募集用於償還即將到期的銀行貸款。資料顯示,五洋建設的兩只債券,也有不少償還了銀行貸款。
據徐冉分析,在當時,銀行為了防止出現壞賬和不良資產,也積極幫助企業到資本市場發債。這導致出現的一個結果就是,企業的債務從銀行的貸款轉嫁到債市,銀行則金蟬脫殼。
“銀行為了防止壞賬,有可能讓企業先還錢再授信,然後再繼續給錢。”喬菲向南方周末記者分析,“這其實是銀行回籠資金的一種正常方式,但實際上,遭遇趨緊的融資環境之後,銀行在授信時也保守了很多,融資壓力就轉到了企業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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