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1日電/據中國證券報報道,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罰單近期密集開向保險業。在這些罰單中,編制虛假報告材料、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欺騙投保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等是高頻詞匯。這是中國證券報記者梳理公開信息發現的。
從開具罰單的主體來看,“屬地監管”特征突出,地方銀保監局已成為監管和處罰的主力。從處罰內容來看,公司治理等方面是當下監管的重點領域。分析人士稱,保險行業將延續嚴監管態勢,加大對市場亂象的整治力度,近日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就是舉措之一。
險企弄虛作假領罰單
從近一個多月的監管罰單情況來看,被處罰的機構涉及人身險公司、財產險公司及保險中介機構等。
涉及人身險公司的罰單中,虛假材料、欺騙投保人等被罰原因高頻出現。例如,光大永明人壽蘇州分公司因通過虛發銷售人員績效套取費用、業務資料不真實、向監管部門報送虛假材料,被蘇州銀保監分局罰款60萬元。富德生命人壽貴州分公司因虛假列支傭金,被貴州監管局罰款35萬元。利安人壽江蘇分公司因審批同意下轄分支機構虛列宣傳用品費等,被江蘇銀保監局罰款27萬元。君康人壽綏化中心支公司因違規套取費用,被綏化銀保監分局罰款28萬元。百年人壽山東分公司、人保壽險北京市分公司石景山支公司等均因欺騙投保人被罰。
涉及財產險公司的罰單中,弄虛作假等往往是被罰主因。例如,人保財險深圳市分公司因未按規定使用經批准的保險費率、財務數據不真實、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合同外利益、未經監管機構批准變更營業場所、任命臨時負責人未向監管機構報告,被深圳銀保監局罰款76萬元。太保產險雙鴨山中心支公司因提供虛假報告、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被雙鴨山銀保監分局罰款35萬元。永安財險山東分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被山東銀保監局罰款3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