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1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所謂“法律科技”在外國已有數年“經歷”,但在香港仍留在“起步”階段。有法律業界人士表示,法律科技涵蓋範圍廣,而應用於本港較“高科技”的除了“AI律師”,還包括“自動合約產生器”、網上視像仲裁等等,期望有關技術能大派用場。
對不少律師而言,草擬法律文書是最單調工作之一。在本港法律科技路上,屬於先行者的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執業律師蘇文傑表示,如果使用“合約產生器”幫手,先完成數據輸入等基礎工夫,便可快速將簡單的法律文件“寫”下來,再由律師檢查便成事。例如較簡單的僱傭合約,本來草擬需兩小時,但若交給“合約產生器”處理,“最少快一半時間”。
能解答大範圍問題
市民應用方面,蘇文傑稱,“AI律師”能夠解答大範圍問題,舉例“一帶一路”地區的企業老闆,若想知道某個國家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他透過“AI律師”便可即時取得多個國家的相關數據。“AI律師”甚至可以簡單回答法律資訊,例如香港有沒有法定最低工資等等。
至於網上視像調解及仲裁方面,本港之前未廣泛使用,但一些牽涉中美貿易的緊急商業糾紛個案,若當事人在疫情下無法來港出席聆訊,網上仲裁便成為解決好辦法。蘇文傑稱,民事官司排期往往以年計,但仲裁員猶如“私人法官”,可代替法庭審理,這種處理方法“可以幫到法庭減少好多官司,減輕法庭負擔”。
資料顯示,在美國,全球首位人工智能律師“ROSS”具備認知運算能力,了解過使用者的問題後,便會“閱讀”法例、搜尋證據、作出推論,最終給予“高度相關”的答案,擅長跟進破產案例。新加坡法院亦已全面電子化,初級法院登記及訊息管理系統適用於刑事案件及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審理,並能讓法院和其他機構進行電子資料交換,提升法院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