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0日電/不久前,國家發改委等13個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提出19條措施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意見》首次提到“鼓勵發展新個體經濟,開辟消費和就業新空間”,助力新經濟新業態進一步發展。
人民日報發表時評人胡建兵文章表示,傳統的“個體經濟”,是指勞動者個人在占有生產資料的基礎上,從事個體勞動和個體經營的經濟形式,具有規模小、工具簡單、操作方便、經營靈活等特點。“新個體經濟”是指微商電商、網絡直播等經濟形式,是互聯網與個體經濟的結合。通俗地講,就是在網上創業的個體經濟。它具有成本結構簡化、人員構成簡單、資金投入相對較少、信息工具大量共享等特點。
在數字經濟大潮下,一批有創意、有能力的“新個體工商戶”快速成長。它們可以沒有店鋪,沒有服務員,甚至沒有本金,只需在線整合資源,就能開啟“掘金”之旅。帶貨達人、短視頻創作者、民宿經營者等均在此列。“新個體經濟”關乎消費和就業,《意見》明確支持微商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的自主就業、分時就業,鼓勵發展基於知識傳播、經驗分享的創新平台,正是為了鼓勵“新個體經濟”的發展。
文章指出,“新個體經濟”發展的時間窗口已經打開。可以預見,“新個體工商戶”在未來幾年將不斷增多,並分化出兩類人群。一類是通過互聯網工具、場景品牌商或者供應鏈融合的社交零售商,他們通過社交媒體平台連接消費者,然後申請成為社交零售平台的虛擬店主,靠一部手機就可以賺錢。另一類是通過知識技能在互聯網平台創業的個體。隨著電商、自媒體興起,為電商做圖片設計、為網絡公司做文案策劃、塑造個人IP等市場需求日益旺盛,必將帶動新產業、新市場的發展。
目前,“新個體經濟”還處在發展初期。可以肯定的是,隨著“新個體經濟”的出現,原有市場結構會發生變化,市場需求也會隨之發生變化並催生出各種新業態和新經營模式。未來的“新個體工商戶”比傳統個體戶的發展潛力更大。從另一角度看,雖然網絡平台就業人數規模龐大,但相當一部分只是通過這一渠道獲取臨時收入,能否長期持續就業或經營還是未知數。特別是隨著用工邊界更加靈活,誰來為這些就業人員繳納五險一金、如何更好保障他們權益等,都需要建立相應的制度規範。根據“新個體經濟”的特點制定管理和服務措施,構建多方協同治理體系,運用包容審慎、積極開放的監管模式,才能促進新業態健康平穩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