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
按“個人物品”監管降低進口壁壘
此次會議決定繼續延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按照“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實際上,商務部在此前的例行會議及進博會期間的表態上,已經明確說明了“繼續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一位資深跨境進口貿易人士介紹,一般貿易進口需要諸多手續備案,流程比較繁瑣,操作周期可能長達兩三個月甚至半年,同時不少商品的進口受到限制。新政明確了對跨境電商進口商品按照“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定性,與一般貿易進口貨物監管模式予以區分,在進口的便捷程度方面遠高於後者。
跨境電商洋碼頭CEO曾碧波稱,延續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物品監管的政策,進一步明確了交易屬性為個人自用購買,以物品的監管降低了傳統進口貿易一些環節上的壁壘。“今後將有更多的海外優質商品可以便捷地通過跨境電商進入到消費者手中”。
11月7日,在首屆進博會期間舉行的“電商進口促進消費升級”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明年將繼續“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的總體思路。“我們將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按照‘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的總體思路,優化完善監管措施,同時保證監管安排的總體穩定。”
“未來的政策走向,很可能繼續按照個人物品監管。這對於行業從業者來說極其重要,”資深跨境電商人士、深圳通拓科技集團合夥人李鵬博稱。
政策“擴容”適應消費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