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5日電/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18〕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領導,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國務院決定成立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負責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組織和實施,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
二、組成人員
組 長:韓 正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丁學東 國務院副秘書長
寧吉喆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統計局局長
孫志軍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成 員:牛占華 中央編辦副主任
雷東生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
唐承沛 民政部副部長
餘蔚平 財政部副部長
任榮發 稅務總局副局長
唐 軍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
賈 楠 統計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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