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輪頭盔價格的暴漲,有關經營者在運營成本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通過製造市場缺貨等緊張氣氛,如囤積居奇、遲遲不發貨、饑餓營銷等手段,頻繁價格上漲,盡量賣高價,漲價率高達幾倍,不但違法誠實信用的定價規定,而且涉嫌明顯的哄抬價格、牟取暴利,不但是對頭盔市場價格秩序的顯性破壞,而且也是對消費者正當權益的嚴重損害。
就此而言,此輪全國各地頭盔價格暴漲,雖然不像此前口罩漲價危害那麼明顯和巨大,但就其破壞市場相關頭盔價格秩序這一點看,與口罩漲價的危害並無二致,已涉嫌違法。
更重要的是,像這類明顯違反價格等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果得不到及時的嚴肅處理,其他行業和有關經營者見樣學樣,無疑會對我國相關市場秩序造成潛在的更大範圍的巨大隱憂。而關於這一點,對本已受疫情衝擊損傷不小、還處在恢復期的國內市場秩序,將是難以再承受的額外之重。
也正因為這樣,針對此輪頭盔價格暴漲,我們可以不必太過擔心,但對市場等執法部門而言,卻並不能掉以輕心,必須實行“零容忍”政策,應該立即行動起來,對於這樣明顯損害消費者利益、破壞市場頭盔價格秩序的行為,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絕不姑息絕不延誤,保護消費者利益,維護市場健康秩序。
當然,對各地公安等部門而言,在打擊此輪頭盔價格暴漲行動中,也不能置身事外,而是應通過必要的政策宣傳等,降低短時間內市場對頭盔的井噴式需求,進而降低頭盔炒作的基礎因素,從根本上拔除頭盔價格炒作的底氣。畢竟,此輪頭盔暴漲,是因實施“一盔一帶”新政所起,穩定頭盔價格,其有這方面的內在責任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