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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目標取向
http://www.crntt.hk   2019-04-17 09:23:51
  中評社北京4月17日電/我國自1998年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以來,不僅成功地應對了亞洲金融危機和美國次貸危機的衝擊,而且有效地推動了結構調整升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2019年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可至今人們對積極財政政策的理解並不一致:有人將積極財政政策等同於擴張性財政政策,也有人將我國的結構性減稅等同於供給學派的減稅。中國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目標取向究竟為何?我們將從三個方面就此問題進行討論。

  著力點在供給側而非需求側

  ■ 積極財政政策是從供給側發力,通過改善結構更好地滿足需求,進而拉動需求。

  經濟學家通常將財政政策分為擴張、中性、緊縮等三種類型,“積極財政政策”是由中國政府最早提出,西方經濟學教科書裡沒有這概念。一個時期以來,不少人將積極財政政策等同於擴張性財政政策。這看法顯然是不對的:擴張性財政政策立足於需求側,旨在擴需求;而積極財政政策則著力於供給側,目的是改善和推進供給。

  我們知道,上世紀30年代前,經濟學家所推崇的是“財政健全原則”,主張政府以收定支,財政不得列赤字,而且年度預算要平衡。1929年至1933年西方國家發生經濟大蕭條後,政府為了刺激投資,財政開支劇增,導致政府預算普遍出現了赤字。1936年,凱恩斯的《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出版,又從理論上為赤字預算提供了支撐。

  上世紀4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漢森提出了“補償性財政政策”,主張財政政策應該交替擴張或緊縮。在經濟蕭條期,採用擴張性財政政策,擴大政府開支,增加社會總需求;在經濟繁榮期,採用緊縮性財政政策,縮減政府開支,降低社會總需求。漢森指出,雖然經濟蕭條期財政有赤字,但經濟繁榮期財政有盈餘,用後者盈餘彌補前者的赤字,從整個經濟周期看,財政預算是平衡的。

  可以看出,無論凱恩斯的擴張性財政政策還是漢森的補償性財政政策,重點都在需求管理。而我國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重點卻在供給管理。這裡有個問題想問讀者:1998年我國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為何要選擇投資基礎設施?也許你會說,當時基礎設施是我國經濟的短板。不錯,那時政府投資基礎設施的確是為了補短板。可補短板是供給管理還是需求管理呢?你會答是供給管理對不對?

  再看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對積極財政政策加力提效提出了四項舉措:適度提高赤字率;更大規模減稅,堅持普惠性減稅與結構性減稅並舉;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有效發揮地方政府債券作用,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毫無疑問,以上四項舉措都是結構方面的措施。由此見,我國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確實不同於凱恩斯和漢森的政策主張,其著力點側重於供給端。雖然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客觀上也有擴大需求的效果,但目標取向卻是針對結構而不是總量。說得具體些:積極財政政策是從供給側發力,通過改善結構更好地滿足需求,進而拉動需求。

  進一步分析,一國經濟協調發展不僅需要總量平衡,更需要結構平衡。總量平衡不一定保證結構平衡,但結構平衡卻有助於總量平衡。舉大家熟悉的例子,前些年國內庫存增加,產能嚴重過剩,從總量看說明國內需求不足;可同時國內消費者卻舍近求遠購買大量境外商品。何以如此?真實的原因,是國內供需結構失衡。如果供給結構能適應需求變化,國內需求就會增加。正是在此意義上,我們說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也是擴內需。

  主要手段是減稅而非發債

  ■ 對調結構來講,擴大政府投資不如擴大企業投資。擴大企業投資,政府就得減稅。政府加稅不如發債,發債不如減稅。

  前面已經分析過,政府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是為了從供給側支持調結構。而對政府擴大投資來說,有兩種方法,一是赤字預算(發行公債);二是加徵稅收。這裡需要討論的是,政府發債與加稅的效果有何區別?或者說政府在發債與加稅之間應該作怎樣的選擇?要回答這個問題,讓我們先從經濟學說史上的一樁公案說起。

  19世紀初,拿破侖揮師南北、橫掃歐洲,為了共同對抗法國,英國組建了第四次反法聯盟。為支持盟軍,英國每年需對外援助巨額軍費。圍繞如何籌措軍費,當時英國國會展開了激烈的辯論。焦點在於,軍費是通過加稅籌措還是通過發債籌措?以馬爾薩斯為代表的一派力主發債;而以李嘉圖為代表的另一派則主張加稅。

  馬爾薩斯分析說,每年軍援若需2000萬英鎊,英國平均每人需捐納100英鎊。若採用加稅方式,居民每人就得從自己收入中節約100英鎊,這無疑會減少國內消費,導致經濟緊縮。但如果選擇發債,由於國債當年無需還本,居民每人只需支付這100英鎊的利息,若年利率為5%,則政府只需向每人增加5英鎊的稅收。如此,居民消費可大體保持不變。

  李嘉圖認為,發行公債與加稅的區別,僅在於公債要償付利息。政府若不選擇加稅,居民當年雖不必繳100英鎊的稅,但政府就得發行2000萬英鎊的國債,而國債最終要靠徵稅償還,那麼來年就得多征2000萬英鎊的稅。正因為今天的國債是明天的稅,於是李嘉圖推論說,為了應付日後要加征的稅收,人們不得不提前儲蓄,結果也會令居民消費減少。

  對李嘉圖的分析,也有不少經濟學家不贊成。有學者反駁說,假若政府發行的不是短期國債而是長期國債,居民當前消費就不可能減少。因為長期國債償還有相對長的延付期,而每個人都不會長生不老,要是人們意識到死亡可以逃避將來的稅負,他們怎會壓縮當前消費呢?而且還有學者用消費信貸作例證,證明李嘉圖的觀點不成立。

  1974年,美國經濟學家巴羅發表《政府債券是淨財富嗎》一文為李嘉圖的觀點作辯護。他指出:由於人類具有關懷後代的動機,所以在通常的情況下,人們對將來的稅負往往寧願自己承擔也不會推給後代,即便有人知道自己活不到償還國債的那一天,也會減少自己的開支而為後代先將100英鎊儲蓄起來。既如此,發債與加稅並無實質區別,兩者皆會減少現期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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