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設置了“靜音車廂”,也不意味著其他車廂就能是“噪音車廂”,這些車廂的乘客就能不管不顧,被人質問了、投訴了能懟以“怎麼不去靜音車廂”。這也需管理者做好前置性解釋與提醒工作——《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就規定,任何人不得擾亂乘車秩序。不管是在什麼車廂,只要是公共場所,每個人都要遵守乘車規則、遵守社會公德。
有疑慮可以正視和解決,但這些不足以否決掉“靜音車廂服務”試點的合理性。本質上,高鐵設“靜音車廂服務”,與地鐵“同車不同溫”異曲同工,都是提升旅客乘車體驗,提供差異化服務的可行方式。在試點摸索的過程中,不斷根據新出現的問題加以改善,效果就可期。
“靜音車廂服務”是為解決現實痛點而生,其背後透露出的以人為本的精細化服務理念,也值得公共服務提供方借鑒與推廣。說到底,提供公共服務,就該多些精細化與人性化,精准施治,清除服務“堵點”與“痛點”,讓民衆的多層次、多樣化需求得到更好的滿足。(來源:新京報 作者:戴先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