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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兵:香港憲制秩序的深度重塑
http://www.crntt.hk   2021-06-19 00:09:09
李晓兵副教授
  中評社╱題:“李曉兵:香港憲制秩序的深度重塑” 作者:張爽(香港),中評社主任記者、采訪部助理主任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不久前接受中評社記者專訪,圍繞“愛國者治港”、香港特區制度建設、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改的意義等進行了深入剖析。

  李曉兵表示,“愛國者治港”作為基本的政治倫理應該貫穿“一國兩制”實踐的歷史過程,這不僅是對香港特區政治過程的參與者自身的要求,還要帶動香港特區整個社會的認同和接受,讓“愛國愛港”的主流價值觀在香港牢牢地確立下來,否則各方政治人物在參與香港特區政治過程中如果任投機主義虛偽作秀盛行、個人利益至上的做法大行其道,那就可能導致香港出現各種各樣的政治亂象,會讓人感覺到香港淪為一個各種力量角逐的平台,反而排斥壓縮主流價值觀的政治空間并使其邊緣化。

  香港特區在過去一段時間所面臨的嚴峻的政治形勢和狀態,既有社會危機、管治危機,還有憲制危機。就像張曉明副主任說的,這是要在香港奪權。它已經不再是一個簡單的製造危機的過程,而是逐漸讓香港變成一個政治高壓鍋,讓香港成為一個非常容易被政治風暴裹挾而變得風雨飄搖的政治經濟體,政治過程的水準不斷地墮落,政治過程的品質不斷地惡化,特區所面臨的諸多發展難題卻遲遲得不到有效的解決,但是在香港特區內部又沒有尋找到有效的辦法進行改變和逆轉。2020年,香港國安法的出台能够為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劃定基本的政治底綫和法律底綫,保障香港政治過程如果被內外政治力量深度裹挾觸及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底綫的時候,至少可以穩住.但是,從“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來考慮,僅僅穩住還遠遠不够,還要讓香港特區整個的管治過程能够呈現出一種新的態勢,讓所有的參與者能够有基本的政治覺悟,恪守基本的政治倫理。

  以下是訪問全文:

  中評社: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涉港部分特別指出,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3月12日在記者會上也講到,要完善與香港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等方方面面的制度建設。您怎麼看中央在香港進行的這一系列制度建設?對香港特區的繁榮穩定有哪些意義?

  李曉兵:香港在回歸之後24年的時間裡一直都在進行探索,但是,我們也清楚地看到,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經歷過很多次的危機。在應對這些危機過程中,我們很多時候都是遵循一種慣性。在香港回歸二十周年前後的一段時間,我在反思香港特區過去二十年“一國兩制”實踐的時候就隱隱約約地感覺到有這麼一個問題:那就是香港為什麼總是面臨各種各樣的危機,有的時候甚至是接踵而至,危機重重。於是在2018年下半年到2019年初,也就是“修例風波”還沒有完全爆發的時候,我就和台港澳法研究中心的研究助理一起討論做了一個研究,主題就是香港特區憲制危機及其化解。事實上,香港特區治理過程中有兩種層次的危機,一個是可以稱之為管治危機,主要是發生在香港特區層次,即香港社會內部;另一種可以稱之為憲制危機,既可以是在香港特區層次,即在香港特區管治過程中各憲制機關之間的衝突,也可以是在中央和特別行政區之間產生的衝突。很多時候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或者作出重要的決定,就是為了化解香港特區治理過程中的憲制危機。

  實際上,在過去二十多年的時間裡,我們能感覺到北京對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創造性實踐是頗具期待的,對於香港“一國兩制”實踐的展開是非常寬容的態度和立場,但是香港特區在治理過程中總是會發生各種各樣的危機,包括管治危機和憲制危機,比如香港回歸之初“居港權案”所帶來的憲制危機,基本法第23條立法因反對派反對而被迫長期擱置所帶來的管治危機和憲制危機,非法“占中”所帶來的管治危機和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未能在香港特區轉化為本地立法所引發的憲制危機,2016年“梁游宣誓案”所引發的管治危機和憲制危機等等。但總體上,中央治港的思路基本上都是一貫的,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很多事情,中央都儘量讓香港自己去解決,避免香港特區內部對“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產生各種憂慮和擔心,避免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產生種種困惑和質疑。其實從中央的角度看,有的時候是有點“動輒得咎”的感覺,也就是說,如果中央看到了香港特區所存在的一些問題,也想推動這些問題的妥善解決,反而會產生更多的爭議。

  在廣深港高鐵開通過程中,“一地兩檢”制度安排曾經引發激烈的憲制爭議;在“一地兩檢”憲制難題的解決過程中,“三步走”的程序設計為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中憲制危機的化解開拓了新的思路,為“一國兩制”實踐的發展探索出了新的模式。然而,2019年的“修例風波”卻讓香港跌入了一個無底的政治動蕩的深淵,把香港社會的反對派、“反中亂港”的激進政治力量、“港獨”極端政治勢力,與外部政治力量深度勾連頻頻互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野心與戰略意圖全部暴露出來了。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去年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全國人大會議被迫推遲召開會期緊張的情況下,依然決定將香港國安法制定問題列入議事日程,通過全國人大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的方式,從國家層面為香港特區撑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傘,讓香港從此告別不設防的狀態。今年年初,從2月22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專題研討會上的講話,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全國人大會上作的關於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說明,以及3月12日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的發言,都講得很清楚,中央堅決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利益,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之所以下決心制定香港國安法為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劃定不可觸動的政治底綫和法律底綫,同時通過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來優化香港特區民主政治過程,改善和提升香港民主政治過程的品質,其基本目的是從不同方面來促使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重回正軌,為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提供更加完備的法律保障,為香港長治久安做好充分的制度支撑。

  讓“愛國愛港”的主流價值觀在香港牢牢地確立下來

  中評社:“愛國者治港”對“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有什麼意義?張曉明副主任也提到對香港問題的定性:“香港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政治問題,不是有的人說的選舉制度要不要民主,民主步伐快一點還是慢一點的問題,而是涉及奪權與反奪權、顛覆與反顛覆、滲透與反滲透的較量,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沒有退讓的餘地。”從這個角度來看,在香港落實愛國者治港,有什麼深遠的意義?

  李曉兵:“愛國者治港”可以從三個層次來看:

  第一,夏寶龍主任在2月22日的講話中,特別強調“愛國者治港”是基本的政治倫理,這就是說在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中,所有參與香港特區政治過程的政治人物都必須堅定愛國主義的基本政治立場,以“愛國愛港”主流價值觀深度塑造香港特區政治過程的各個環節和基本政治規則,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效管治的目標得到基本的實現,同時在香港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的前提下實現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的深度重塑。

  “愛國者治港”作為基本的政治倫理應該貫穿“一國兩制”實踐的歷史過程,這不僅是對香港特區政治過程的參與者自身的要求,還要帶動香港特區整個社會的認同和接受,讓“愛國愛港”的主流價值觀在香港牢牢地確立下來,否則各方政治人物在參與香港特區政治過程中如果任由投機主義虛偽作秀盛行、個人利益至上的做法大行其道,那就可能導致香港出現各種各樣的政治亂象,會讓人感覺到香港淪為一個各種力量角逐的平台,反而排斥壓縮主流價值觀的政治空間并使其邊緣化。

  “愛國愛澳”作為澳門“一國兩制”實踐的主流價值觀得到澳門特區社會各界的認同和接受,但香港特區居然在這樣一個重大的根本問題上出現種種偏差。如果任由這樣的問題發展下去的話,會不會讓台灣島內曾經出現的問題在香港特區上演?比如台灣島內一些政治力量不斷操縱討論“究竟是中國人還是台灣人”這一命題,故意操弄和分化出“我是中國人?還是台灣人?”身份認同上的模糊,甚至在政治操作層面製造“我是中國人”與“我是台灣人”身份認同上的衝突和矛盾。同樣的手法和操弄也在香港不斷發生,激進本土主義的政治動作不斷製造出“我是香港人”與“我是中國人”之間居然產生斷裂和矛盾,這樣的政治操弄所催生的政治倫理不僅會改變整個香港特區的社會政治氛圍,甚至讓既有的規則也會在實踐中發生巨大的變形和扭曲,最後讓香港特區有效管治的目標整個落空。

  在香港回歸祖國之後,很多的管治隊伍裡面的成員,不願意多談“政治忠誠”,反而不斷強調“政治中立”的主張,這也會極大減損“一國兩制”實踐應有的效果,以至於走向歧途甚至是它的反面。“反者道之動”,任何一種政治實踐過程本身都會產生出自我分化、自我否定的一些力量,我們在“一國兩制”實踐中對於這樣一些苗頭和端倪一定要有深刻的認識和敏銳的洞察,防微杜漸,防止出現各種扭曲和否定“一國兩制”的現象發生。

  鄧小平在1984年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和香港知名人士時就提出過愛國者的三個標準,即“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夏寶龍主任在其2月22日的講話中又增加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以及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的基本內容。

  第二,香港回歸祖國之後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因此要自覺履行憲制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要深刻全面理解國情,不斷深化國家認同,要尊重和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和憲法權威,尊重和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的初心,也是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和法律秩序實現深度重塑的必然要求。將“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當做基本坐標,方可保證“一國兩制”實踐的正確方向,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第三,“愛國者治港”不但要落實到基本規則之中,還要產生有效治理的基本效果。這是對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基本經驗的總結,也是對香港特區治理基本規律的歸納和概括。“一國兩制”實踐本身會不斷面臨各種新情況、新問題,充滿了各種各樣的風險,充滿了高難度的挑戰,也充滿了創造性的探索。因此,就需要以“愛國者治港”的初心去明辨“一國兩制”實踐的發展方向,以“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去完善和發展“一國兩制”實踐基本的法律制度。現在,我們通過“決定+修法”的方式對香港特區選舉制度進行完善就是如此,衹要我們本著“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來推進“一國兩制”實踐的發展,我們就會不斷地提升成功實踐的信心,也會不斷地增強大膽探索創造性實踐的勇氣。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香港社會各界,從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到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政協委員,還有基層的社會民衆,對於中央這次提出把“愛國者治港”落到實處的極端重要性和極端緊迫性有了深切的認識,對於在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的關鍵時刻全國人大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積極地支持,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相關決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給予高度的期待。

  由中央主導從國家層面來推動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完善,這也是“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富有創造性的探索和突破。坦率地說,其實是因為香港原來政改的那條路走不通了——那條路實際上是港英在撤出香港前預留的一個政治路綫圖,即通過所謂的“還政於民”來為香港回歸之後中央行使管制權製造各種制度障礙和觀念障礙,讓各種反對派和激進政治力量得以深度參與乃至主導話語權和發展方向的選舉政治取代特區有效治理的基本目標。因此,這次我們提出要打造和發展符合香港特區自身情況和現實需要的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這也標志著我們在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的一種政治自覺。“愛國者治港”從設想“一國兩制”的時候就提出來了,但是在後來的實踐過程中有所偏離,甚至有所疏忽,所以現在還要回歸這個根本的原則,讓其作為基本政治倫理貫穿於香港特區治理的整個過程,貫穿於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的整個過程,為“一國兩制”實踐保駕護航。不管是制定出台新的法律,比如香港國安法,還是對既有制度及時進行完善,都是要為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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